凡通过他人来认领遗留物品时,须问清客人姓名、遗失物品、()、遗失时间、所有资料相符时才可把物品交给来人,并叫来人签名代收。
第1题:
凡旅客遗失物品自招领后经过一个月仍无人认领,即按逾期无人认领处理。
第2题:
在做餐营收尾工作时发现客人遗留的物品,应立即交还客人,如无法归还时,应交()登记保存,按遗失物品处理。
第3题:
客人物品遗失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第4题:
巡视服务车厢,检查是否有旅客(),发现有遗失物品及时上交列车长进行处理。
第5题: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旅客遗留的物品旅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以遗失物品处理。
第6题:
凡旅客遗失物品自招领后经过()仍无人认领,即按逾期无人认领处理。
第7题:
饭店对客人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6个月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遗失物品处理。
第8题:
一个自称是客人朋友的人来领取客人遗失在度假村的物品时,怎么办?
第9题:
若收台时发现客人的遗失物品怎么处理?
第10题: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遗失物品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456号)规定:车站在与前来认领的旅客交接遗失物品时,应认真核对旅客(),确认物品的遗失时间、地点、品名、数量、()等无误后,予以签字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