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边防大队级单位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当案件出现管辖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如案件发生在两地或三地交界处等情形,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条第2款之规定,由共同的上级公安边防部门指定管辖。
第1题:
下列哪级公安边防海警办理海上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不行使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权限()
第2题:
公安边防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有?
第3题:
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第4题:
对管辖()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5题:
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海域()管辖。
第6题:
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包括()。
第7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以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为原则。
第8题:
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刑事案件,要在所属()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第9题:
指定管辖是指()
第10题: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