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发放()。
第1题:
网约车经营者、网约车车辆所有人、网约车()应当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为乘客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第2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3题:
车辆所有人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的,还应当同时递交委托手续。
第4题:
()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第5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6题: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管理。
第7题: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注册,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证明等。网约车驾驶员注销注册后,不得从事网约车服务。
第8题: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9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第10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15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