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1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20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2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3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巡游车服务质量测评,无需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第4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5题:
()应当建立完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公共信息平台。
第6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第7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
第8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从事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第9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发放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为3年。
第10题: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日向安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