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企业,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视不同情形,将其已评定考核等级降级。
第1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发证机关()其从业资格证。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以上责任的,扣20分。
第3题:
一年中,发生一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扣20分。
第4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
第5题: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在诚信考核中,一次记分20分。
第6题: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扣20分
第7题:
考核周期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考核等级为B级。
第8题:
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发证机关()其从业资格证。
第9题:
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计分()分。
第10题:
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者主要责任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