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第1题:
根据《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第2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3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4题:
根据《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可像巡游出租车一样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站点、通道轮排候客、揽客。
第5题:
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
第6题:
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
第7题:
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要实行()。
第8题:
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9题:
《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实行共同发展和共同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第10题:
巡游出租汽车可以开展网络预约经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