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营销师考试

某车主甲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某车主乙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两车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车主甲的车辆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均由B保险公司赔偿B、车主甲的车辆损失18万元由B保险公司赔偿C、车主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部分由A保险公司赔偿D、车主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均由A保险公司赔偿

题目

某车主甲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某车主乙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两车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车主甲的车辆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均由B保险公司赔偿
  • B、车主甲的车辆损失18万元由B保险公司赔偿
  • C、车主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部分由A保险公司赔偿
  • D、车主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均由A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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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情形,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

A.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速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

B.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

C.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

D.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


正确答案:BCD
  【考点】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
  【解析】《保险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可见,即使被保险人尽了及时通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故A项不选。
    同法第28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可见,投保人虚报损失的,仅免除保险人对虚报部分的责任,对整个合同,其并无解除权。故B项入选。
    同法第17条第4款规定,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可见,该项中提到的“副驾驶座位的靠座损坏”并不属于“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事实,故保险公司无解除权,C项入选。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车辆价值的,保险赔付以保险价值为最高限。该条件不构成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事由。故D项入选。

第2题:

某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后,忽视了对发动机和车辆线路的检查,结果由于车辆线路老化引起火灾,造成车辆损失,造成这一严重损失的原因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某车主购买一辆新的进口轿车,用作非营业性车辆,其购置价为300000元。该车主到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为500元,费率为1.2%,则该车的保险费为()。

A.3840元

B.3480元

C.3000元

D.4100元


参考答案:D

第4题:

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1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乙车辆损失15万元和货物损失5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参考答案:
(1)A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 =18×60%×(1-15%)=9.18万元
(2)B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乙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18+2)×40%×(1-5%)=7.6万元

第5题:

某车主购买一辆新的进口小轿车,用作非营业性车辆,其购置价为20万元。该车主到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为500元,费率为1%,则该车的保险费为( )。


参考答案:C

第6题:

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

A.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危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

B.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

C.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

D.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


正确答案:A
《保险法》第52条第l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可见,即使被保险人尽了及时通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故A项正确。
同法第27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可见,投保人虚报损失的,仅免除保险人对虚报部分的责任,对整个合同,其并无解除权。故B项错误。
同法第16条第5款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该项中提到的“副驾驶座位的靠座损坏”并不属于“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事实,故保险公司无解除权,c项错误。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车辆价值的,保险赔付以保险价值为最高限。该条件不构成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事由。D项错误。

第7题:

2009年7月车主甲某将其车辆A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20万元),车损险(保险金额15万元,投保时新车购置价15万元),盗抢险(保险金额10万元),投保时指定驾驶员为车主甲。该车于2009年9月被朋友乙(没有驾驶证)借用,车辆停放期间被盗。盗车人驾车行使到省外某地与另与辆车B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双方车损严重(A车20000元,B车30000元),并造成B车乘客受伤(医药费30000元,其中抢救费15000元)。事故发生后,盗车人弃车而逃。经交警认定,盗车人负全部责任,车主甲承担了全部损失,取回自己的车辆。问:本案中所涉及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具体赔款金额。


参考答案:1.交强险
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仅垫付B车乘客抢救费用:10000元,并可向盗车人追偿。
2.商业险
盗抢险:A车被朋友乙(没有驾驶证)借用,停放期间被盗。因没有驾驶证与车辆被盗无因果关系,故属于盗抢险保险责任,但出险是为非指定驾驶员,需增加5%的免赔率。
盗抢险赔款=(20000-100)×(150000/150000)×(1-5%)=18905元
赔付后保险公司可向盗车人追偿。
第三者责任险:因盗车人为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故第三者的B车损和B车乘客的医药费、抢救费可拒赔。

第8题:

案例简介:田某在2007年10月将其一辆载重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25万,商业三责险5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座,2008年2月5日,田某驾驶该车在广东某地与一辆别克新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田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别克车主在没有通过田某的同意下,聘请价格事务所对其别克车进行损失评估,评估别克车损失为68700元。别克车主以此为依据向田某提出索赔:1、要求田某赔偿车辆损失68700元;2、要求田某赔偿别克新车贬值费用35000元。请问该案应如何赔偿?


参考答案:1、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2000元;
2、商业三责险条款约定:因保险事故损失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该案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交警和价格事务所等提供别克车的受损照片进行重新核定和报价,以确定赔偿金额。
3、商业三责险保险条款约定: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别克车主要求赔偿35000元的新车贬值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第9题:

某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2万元;向H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元。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6万元;本车全损,车辆损失15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车主负全部责任。若不考虑免赔额,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参考答案:
(1)A保险公司应赔偿12万元。因为A保险公司承保车辆损失险,只负责赔偿本车的财产损失;又由于保险金额是12万元,虽然在本次事故中,本车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故保险公司只赔偿12万元。
(2)B保险公司应赔偿18万元。因为B保险公司承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 在本案例中,由于车主责任造成对方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6万元,共计18万元,未达到20万元的赔偿限额。

第10题:

甲、乙两车车主均于2007年11月28日分别向X、Y两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 为一辆4座小轿车,乙车为货车。甲车车主另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 者责任险,车损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为10万元。乙车未 买机动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间,甲车在一次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并 引起火灾,甲车全部烧毁,损失金额为20万元,无残值;曱车上1位乘客和司机丙某受伤 支付医疗费用16000元;乙车车损6万元,无残值;乙车上的人员受伤支付医疗费用9OOO 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负80%责任,乙车负20%责任。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8年真题]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X保险公司对甲车车辆损失险的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为( )。
A. (20万元-Y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X80% x(1-免赔率)
B. (20万元-Y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x80%
C. (20万元-Y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X20% x(1-免赔率)
D. (20万元-Y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对甲车赔偿的车辆损失)X20%


答案:A
解析:
全部损失是指保险标的整体损毁或保险标的受损严重、失去修复价值,或保险车 辆的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保险人推定全损。当足额或不足额保险 时,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则按保 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残值X保险金额/实际价值-由机动车交通事 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X事故责任比例X (1 -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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