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校车标牌丢失、灭失补领、校车报废、转移、迁出业务时,校车标牌在有效期内未收回的,应当公告校车标牌作废。
第1题:
办理校车报废解体注销登记的,登记审核岗不审查()。
第2题: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领取校车标牌。
第3题:
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的驾驶行为记6分。()
第4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进行确认时,应当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但对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可以不进行查验。
第5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非专用校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重新制作行驶证,调整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学生和成人乘坐人数,原行驶证收回并销毁。
第6题:
办理补领或者换领校车标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第7题:
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第8题: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________。
A.校车标志灯
B.校车标牌
C.校车外观标识
D.停车指示标识
第9题:
办理核发校车标牌业务,不存入校车标牌档案的资料是()。
第10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审查资料以及回复意见等材料复印件存入校车标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