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等电位作业
9.3.1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1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若需在35kV电压等级进行等电位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不得进行等电位作业。
9.3.2 等电位作业人员应在衣服外面穿合格的全套屏蔽服(包括帽、衣裤、手套、袜和鞋,750、1000kV等电位作业人员还应戴面罩) ,且各部分应连接良好。屏蔽服内还应穿着阻燃内衣。禁止通过屏蔽服断、接接地电流、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
9.3.3 等电位作业人员对接地体的距离应不小于表4的规定,对相邻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表 7的规定。
9.3.4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绝缘梯上作业或者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 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隙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8的规定。
9.3.5 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一般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其组合间隙不得小于表8的规定。若不满足表8的规定,应加装保护间隙。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数后,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小于表6的规定。
9.3.6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转移电位时,人体裸露部分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表9的规定。750、1000kV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9.3.7 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电位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其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5的规定。9.3.8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3.8.1 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飞车)时,其导、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mm2;钢绞线50mm2(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导线) 。
9.3.8.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
a)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
b)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
c)在9.3.8.1条以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
d)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
9.3.8.3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间距比表4中的数值增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表4中的数值增大1m。
9.3.8.4 在瓷横担线路上禁止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9.3.9 等电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禁止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防止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