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出厂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车辆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底盘等)的型号和编号。
第1题: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中机动车基本信息不包括()。
第2题:
关于发动机号打刻,查验不合格的是()。
第3题:
车辆识别号(VIN)可代替整车型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
第4题:
车辆唯一性认定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核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
第5题:
汽车的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主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等组成。
第6题:
注册登记查验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对国产机动车)、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对进口机动车)等凭证上记载的"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与整车产品标牌上标明的车辆品牌、型号应相符。
第7题:
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得对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零部件编号、产品标牌、发动机标识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
第8题:
厂内机动车辆出厂随机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第9题:
注册登记检验时,如气缸体上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不易见,应检查在发动机易见部位是否具有能永久保持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的标识。
第10题:
场(厂)内机动车辆出厂时应附有的出厂合格证上除应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