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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因病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题目

参保居民因病转往市外定点医院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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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住院期间参保人经定点医院核准,同意参保人在院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由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再回()报销。

A.参保人单位

B.市社会保险机构

C.该定点医院

D.市社会保险机构或该定点医院


正确答案:C

第2题:

沧州市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 A、50%、53%
  • B、60%、63%
  • C、70%、73%
  • D、90、%93%

正确答案:D

第3题:

参保人员发生急危重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治疗,应在住院()日内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A.2

B.5

C.3

D.4


答案:C

第4题:

本人打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如何办理?参保之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上海城镇户籍人员,在无任何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可自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社(医)保卡、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60%。但前提是必须达到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第5题:

打算帮妈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道需缴费多少?参保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2014年成都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80元或180元,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成年居民按个人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缴费。参保之后患者不需要自己多跑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和医疗救助机构与医院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患者直接通过医院缴费窗口支付给医院即可。

第6题:

参保人员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元。

  • A、900
  • B、1000
  • C、2000
  • D、1500

正确答案:C

第7题:

参保职工分娩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分娩出院时,由本人用现金交纳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然后由本人持医院的住院结算单、医疗费用明细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出院证明到所在单位所属的保险事务所审核报销。

第8题:

补充保险是对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的进步报销。()

A可以

B.不是


参考答案:A

第9题:

参保加生育保险后,若新生儿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可以报销,当新生儿因病住院,其家长可在婴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婴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第10题:

简述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 属于以下情形的,先由个人自付5%,再按有关规定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1)已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居民,在异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经审批同意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
(3)异地急诊、抢救的;
(4)异地求学的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5)在该市就读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除上述情形外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先由个人自付25%,再按有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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