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张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多年未生育,经查,张先生患有不能生育的疾病。双方经慎重考虑,一致决定采用人工授精方式,使用他人捐献的精子生育子女。后许女士顺利怀孕并生下了女儿张小丽。张小丽应被视为?

题目

张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多年未生育,经查,张先生患有不能生育的疾病。双方经慎重考虑,一致决定采用人工授精方式,使用他人捐献的精子生育子女。后许女士顺利怀孕并生下了女儿张小丽。张小丽应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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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男女双方患有白化病,应( )。

A.可以结婚

B.暂缓结婚

C.可以结婚但禁止生育

D.立即限制生育

E.不能结婚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的有( )。

Ⅰ.刘先生和王女士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

Ⅱ.张先生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

Ⅲ.陈先生与杨女士是表兄妹而结婚

Ⅳ.冯女士因受家庭强迫与郭先生结婚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Ⅱ、Ⅲ

D.Ⅱ、Ⅳ


参考答案:B
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第3题: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

A.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有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B.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的,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C.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按《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

D.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两个子女死亡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子女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遗嘱生效条件不包括()。
A: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B: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C: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D: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答案:B
解析:

第5题:

张明婚前受赠一幢三居室的房屋,与李丽结婚后共同使用、管理该房近30年。当与李丽离婚时,该房屋( )。

A.仍应视为张明的婚前个人财产

B.应视为张明和李丽的夫妻共同财产

C.应由张明和李丽平均分割

D.张明和李丽应当进行协商确定


参考答案:A
解析: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题中的房屋应仍视为张明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6题:

男女双方都患有相同的遗传性疾病,应采取( )。

A.可以结婚及生育

B.暂缓结婚

C.可以结婚,禁止生育

D.可以结婚,限制生育

E.不能结婚


参考答案:C

第7题:

女方患有血友病,应采取

A、可以结婚及生育

B、可以结婚禁止生育

C、可以结婚限制生育

D、暂缓结婚

E、不能结婚


参考答案:C

第8题:

小赵大学毕业进入甲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签署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两年后小赵结婚并怀孕,关于单位对小丽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小赵怀孕,不能适应经常出差的销售工作,单位决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辞退小丽

B.根据小赵的申请,单位调整小赵至其他岗位工作

C.因小赵怀孕,甲公司不能安排她加班或者夜班劳动

D.如果甲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费,小赵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甲公司按标准支付


参考答案:BD

第9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小青从小由张先生和郑女士夫妇教育抚养长大,则小青对张先生的遗产()。
A:有继承权
B:无继承权
C:可有可无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10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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