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政策知识问答

自治区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无离退休费遗孀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题目

自治区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无离退休费遗孀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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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自2011年8月1日起,病故的离休干部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其本人生前离休金的()之和的40个月再加上病故时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

A、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

C、基础工资

D、工龄工资


答案:ABCD

第2题:

职工医保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是多少元?


正确答案:职工医保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是600元。

第3题:

皖人社秘[2012]352号规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职后无固定收入的老干部、老工人,生活补助费(含医疗费)由原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 )元。

A、1100

B、1200

C、1000

D、900


参考答案:C

第4题: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老工人(含军队无军籍的工人),()。

  • A、享受离休干部待遇
  • B、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
  • C、退休时增加10%的退休费

正确答案:B

第5题:

在一、二级医院,职工医保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正确答案: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80%。

第6题:

怎样理解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正确答案: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对于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所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第7题:

职工医保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正确答案: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60%。

第8题:

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去世后,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父母、配偶,每人每月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另加5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4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另加25元。无依靠孤独供养直系亲属,除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金外,另加( )元。

A、25

B、50

C、40

D、15


参考答案:A

第9题:

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可以享受老红军的生活待遇吗?


正确答案: 可以。

第10题:

自治区重申更改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办理离休手续的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确认和更改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具体为:凡要求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确认改到1937年7月6日以前的,确定新疆和平解放前“新疆战斗社”、“新疆先锋社”正式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山西“牺盟会”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决死队”军龄计算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凡要求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确认和更改到1945年9月2日以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后,由地州市党委、各厅局党组审批,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凡要求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确认和更改到1949年9月30日以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审批,并报主管的上级组织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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