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包干制待遇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
第2题:
自治区重申更改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办理离休手续的有哪些规定?
第3题:
因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退休干部改为离休后,其离休费从何时计发?
第4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是否都能办理离休?在审批离休前要不要办理工人转干部手续?应由何部门办理离休和管理?
第5题:
因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由退休改为离休的干部,从组织批准更改之月起,改发其原工资。
第6题:
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什么时间?
第7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符合办理离休条件的,离休证中“原职务”怎样填写?
第8题:
怎样理解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第9题:
对确定建国前三十九所干部学校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何规定?
第10题:
归侨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如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