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

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A、自诉案件B、公诉案件C、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D、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题目

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 A、自诉案件
  • B、公诉案件
  • C、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 D、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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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公示催告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案件应当如何审理?()

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可以独任也可以合议审理
C: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D:由院长决定审理方式

答案:C
解析:
【考点】除权判决的审理方式。详解:《民诉法解释》第454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所以,C项正确。

第3题:

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是().

A.贪污贿赂案件

B.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C.末成年人犯罪案件

D.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参考答案:B

第4题:

共用题干

关于行政诉讼的审判组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行政案件
B: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C: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
D:行政案件只能由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

答案:A,B,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据此,A项正确。该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据此,B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据此,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有权审理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故D项“只能”二字太过绝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法院不仅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审查其是否明显不当。故A项正确。从《行政诉讼法》第70条看,选项B、C正确。行政权与司法权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活动领域。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并且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因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只能限于合法性。否则,国家职能分工的平衡状态将被打破。故D项正确。


行政诉讼主体具有恒定性,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一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做行政诉讼的被告。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完全对等。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起诉权,而作为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就没有起诉权,也没有反诉权。被告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而原告并不承担此项举证责任。故B项错误。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理的重点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院有权对行政行为作出维持、撤销、变更、履行等判决,但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6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部分禁止适用调解,法院在诉讼中不得调解当事人双方争议,也不得以调解结案。故D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此处的“行政行为”是指被诉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内容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故本题应选C项。

第5题:

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原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时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B.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案件作出除权判决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独任制只适用于建议程序
D.独任制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


答案:A,B,C
解析:
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选项A错误。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阶段应当组成合议庭,选项B错误。独任制还适用于大多数的非讼案件,选项C错误。

第6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独任审判制和合议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独任制既适用于一审案件,也适用于二审案件

B.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

C.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D.二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

E.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按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才适用独任制


正确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独任制与合议制度。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按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才适用独任制。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第7题: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无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能仅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原审无论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再审均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不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据此可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裁定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但无须经上级法院批准;在开庭后则不得再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8题:

下列案件中,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A.自诉案件

B.简单案件

C.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D.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参考答案:C

第9题:

下列有关独任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B:独任制审判可以由人民陪审员进行
C:基层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答案:D
解析:
【考点】独任制的适用范围。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可见,独任制的适用范围是:(1)就法院级别而言,只限于基层人民法院;(2)就案件类别而言,只限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同时,独任制只能由审判员进行。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第10题:

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是()。

  • A、独任制,由一个审判员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
  • B、合议制
  • C、由一个审判员审判并记录
  • D、既可以适用独任制,也可以适用合议制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