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

“八议”者如果所犯之罪属于“十恶”的则死罪不得请议。

题目

“八议”者如果所犯之罪属于“十恶”的则死罪不得请议。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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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唐律》最主要的内容是五议、八刑、十恶。()


参考答案:错误。其最主要的内容是五刑、八议、十恶。

第2题: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德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请就此予以分析。


答案:
解析:
(1)这段话说明的是唐代封建贵族官员在法律上“议”、“当”的特权。
(2)“议”即“八议”,也就是对八种特权人物犯罪实行优待的法律规定。但犯“十恶”大罪的,不用此律。“当”即“官当”,也就是允许以官爵当徒罪,一般公罪比私罪加当徒一年。
(3)“八议”、“官当”的刑罚原则源于儒家的“礼有等差”的思想,是儒家思想在传统法律中的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法律将传统伦理道德与法律相融合,实现礼与法的统一,“礼法合一”。
(4)表明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具有身份法与伦理法的特征,对官僚贵族的特殊法律保护集中体现了法律中的等级身份性质。

第3题:

中国封建法律所规定的离婚制度包括()

A.八议

B.七出

C.三不去

D.十恶


参考答案:BC

第4题:

“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除犯十恶罪以外的死刑,皆可享受“议”的特权;该制度自魏入律,至唐进一步完善,此后历代相沿,直至《()》。


正确答案:大清律例

第5题:

“八辟”是根据西周时期八议制度,“议其所犯”,上奏皇帝裁夺或减或免除刑罚,以下不属于这八种身份的是()。

  • A、议亲
  • B、议故
  • C、议功
  • D、议才

正确答案:D

第6题:

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 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答案:
解析:
[详解]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 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特权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 辟之议”的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人律,形成“八议之制”。根据《唐律疏 议?名例》中“八议”条的注疏,享有这一特权的人包括:(1)议亲,即皇亲国戚, 包括皇帝祖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總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2)议故, 即皇帝的亲密故旧。(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6)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凡属以上这八种人,犯死罪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必须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交朝臣“集 议”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均可免除死罪;若犯流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但是犯“十恶”者不得适用八议的规定。
官当,指凡议、请、减以下的官员,犯徒以下罪,若是私罪,五品以上,一官可抵徒 刑二年,五品以下九品以上,一官可抵徒刑一年;若是公罪,则各可多当徒刑一年。 唐律还规定,凡一人有多种官爵的,可以先以高者当,再以低者及历任官当。“若罪小官大,罪轻不尽其官,则可留官收赎;若罪大官小,官不尽其罪,余罪亦可收赎。” 因官当而免官者,一年以后仍可降一级任用。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唐律中规定的这一整套办法,已将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上升为 系统、规范而详密的法律制度,办法多种多样,使得不同等级的贵族官僚犯罪时,均 可通过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文来逃脱或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制裁。这就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制的“身份法”特点。其源于儒家所倡导的“礼有差等、贵贱不愆”的思想,是封建伦理道德与国家统治力量的结合。

第7题:

贵族、官员犯十恶罪,不准享受议、请、减等优待;虽遇大赦,官爵仍须革除。 (  )


答案:错
解析:
NULL

第8题:

不属于“八议”范围的是()

A.议亲

B.议能

C.议贤

D.议敬


参考答案:D

第9题:

下列属于“八议”制度的是()。

  • A、议亲与议故
  • B、议贤与议能
  • C、议功与议贵
  • D、议勤与议宾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下列属于“八议”的内容有()。

  • A、“议亲”
  • B、“议贤”
  • C、“议功”
  • D、“议勤

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