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

西欧封建法的典型代表是()。A、法兰西法B、德意志法C、意大利法D、英格兰法

题目

西欧封建法的典型代表是()。

  • A、法兰西法
  • B、德意志法
  • C、意大利法
  • D、英格兰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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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法主要受到()的影响。

A、西欧封建法

B、中国古代法

C、罗马法

D、伊斯兰法


参考答案:AC

第2题:

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典的楷模,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 )


参考答案:正确

第3题:

适用于复杂无序的多管组织间插植的空间坐标重建方法是

A、正交重建法

B、半正交重建法

C、等中心重建法

D、变角重建法

E、平面重建法


参考答案:C

第4题:

西欧中世纪教育的典型特征( )

A.以修道院、主教学校、堂区学校为代表的基督教教育的繁荣
B.以宫廷教育和骑士教育为代表的封建世俗教育的确立
C.以中世纪大学为代表的西方大学的崛起
D.A.以城市学校为代表的新型学校的出现

答案:A
解析:
西欧中世纪的教育从性质上分为宗教教育和世俗教育。其中,宗教教育以修道院、主教学校、堂区学校为代表,世俗教育以宫廷教育、骑士教育、中世纪大学以及城市学校为代表。在中世纪中期以前,在思想文化和教育领域教会占据了垄断地位。除了教会学校外,几乎没有任何世俗学校教育,整个西欧处于“黑暗时代”。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因而教育本身也渗透了神学的性质。因此,尽管中世纪存在世俗教育,但是最具有典型性特征的一定选择基督教教育。

第5题:

维护专制王权在东方封建法制中最为典型,西欧封建法制则相对次之。()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中华法系主要是指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法律系统,从最早的封建成文法——《法经》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其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


参考答案:正确

第7题:

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法主要受到()的影响

A.罗马法

B.伊斯兰法

C.中国古代法

D.西欧封建法


参考答案:AD

第8题:

近距离放射治疗X线定位法空间坐标重建方法中唯一能按传统方式显示人体解剖结构的是

A、正交重建法

B、半正交重建法

C、等中心重建法

D、变角重建法

E、平面重建法


参考答案:A

第9题:

简述西欧和北欧封建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

①西欧封建社会起于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止于公元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过三个发展阶段:早期即公元5-11世纪,封建制形成和巩固时期、中期即公元12-15世纪,封建制繁盛时期、后期即公元16-18世纪,封建制瓦解和资本主义成长时期。西欧封建制是罗马奴隶制社会内部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封建因素,同日耳曼人氏族制度解体时期的土地占有制和亲兵制相结合而形成的,与此相适应,西欧封建制法律是罗马法同日耳曼法相融合的产物。
②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在日耳曼各部族入侵下灭亡,建立了蛮族国家,主要有东、西哥特王国和法兰克王国等,适用法律实行属人主义,对本族人实行原有习惯法,对被征服的罗马实行罗马法,日耳曼和罗马人间用日耳曼法。公元5世纪未6世纪初开始,各日耳曼王国在罗马法学家和基督教僧侣协助下编纂了成文法典,主要记载各部族的习惯,统称“蛮族法典”。
③随着西欧封建化(封建领地制的形成和自由农民的农奴化)的加深,及9世纪查理大帝帝国瓦解后政治割据的形成,封建贵族在领地上享有审判权。这时西欧各地主要实行地方习惯法,是日耳曼法和罗马法融合而形成的,属人主义也为属地主义所代替。公元9-11世纪是西欧法律最分散的时期。这时,调整封建等级制和土地所有权的基本部分也发展和完善起来,这部分“封建法”也是渊源于日耳法和罗马法。


第10题:

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律的典型代表,其主要特点有()。
A.礼法合一 B.用刑持平 C.科条简要 D.结构严谨


答案:A,B,C,D
解析:
【详解J
唐律的特点有:(1) “礼法合一”。唐代继承、发展了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使法律内容“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正如唐太宗所说:“失礼 之禁,著在刑书。”把封建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与国家法律的统治力量紧密揉合在一 起,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礼的约束力增强了法的威慑力量,从而构筑了严密的统治法网,有力地维护了唐朝的封建统治。(2)科条简要、宽简适中。唐代立法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特别是在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西晋修律曾将773万余字的汉律令缩简为126 300字,至此,立法发生了重要变革。北齐律在此基础上定为12篇949条,内容 进一步得以精简。唐朝在前律的基础上,本着精简、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2条。
(3)用刑持平。唐律规定的刑罚比以往各代都轻,死刑、流刑大为减少。死刑只有 绞、斩两种;流刑除加役流外,只服劳役一年;徒刑仅一年至三年;笞杖数目也大为 减少。更重要的是,其适用刑罚以从轻为度;刑罚的加减原则,也是以从轻为特点。
(4)语言精练明确,立法技术高。唐律用语精练明确,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高超的水 准。如自首、化外人处罚原则、类推原则的确立都是这一特点的集中表现。为了防止 官吏滥用比附,用精确的语言规定了在法无明文规定条件下,官吏故意与过失出入人罪的处理办法。唐律还进一步明确公罪、私罪、故意、过失的概念,并规定了恰当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