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述马里旦关于“自然法”、“实在法”和“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
第2题:
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第3题:
简述梅因对古典自然法理论的评价。
应该说,梅因对于近代的自然法理论有着中肯的评价。
(1)梅因说,自然法从实际的效果讲,是属于现代的产物,这是一种不问过去只向将来寻求完善典型的倾向。
(2)梅因说,自然法的理论是一切特殊观念如法律、政治和社会的渊源,在一百年里通过法国传遍了世界。
(3)梅因从两个例子说明自然法对于现代法律的影响,第一是“法律面前平等”的命题;第二是国际法的概念。
第4题:
自然法“明显地大量渗入到不断由法国传播到文明世界各地的各种观念中,这样就成为改变世界文明的一般思想体系的一部分”,这段对自然法的总结性评价出自()。
第5题:
试述出口贫困增长的政策含义并对这一理论进行评价。
第6题:
试述对杜尔干理论的评价。
第7题:
试述李斯特保护幼稚产业理论的主要内容并对该理论学说作一评价。
第8题:
试述梅因与萨维尼的理论异同。
梅因是历史法学在英国的代表,他受到萨维尼的影响,两人的理论和方法有相似之处。两人都有历史的倾向,都重视历史,倾全力于古代历史的研究,并都重视罗马法的资料。在梅因看来,早期法律制度有重大作用。早期法对于法学家,正如同地壳对于地理学家那样重要,因为它们潜在地包含了以后法律具有的一切东西。但梅因至少在以下两方面不同于萨维尼,从而使科学的分析代替了抽象的“民族精神”:
(1)法律的进化。梅因认为,早期的古老观念可能被后来的发展所抛弃。这个观点部分地受到黑格尔的影响,部分地受到达尔文的影响。他提出法发展的一般历史公式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即从奴隶、封建制的人身依附关系走向资本主义的人身自由。
(2)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这当然不是梅因的发明,孟德斯鸠和奥斯丁早就开始了比较的研究。但不同于萨维尼的是,他既研究罗马法,又研究英国法。梅因用科学的归纳方法考察历史,以便寻出法律进化的一贯路程,而不像萨维尼那样,用玄学构思,即以民族精神为基础建立一个一贯的法学理论,再根据这个理论演绎出其他种种法律现象。梅因也重视习惯法,甚至也承认“民族精神”,但这些都是观察的结果,是从实在的历史中汲取的。梅因的理论涉及了古代罗马法、古代英国法、古代雅典法、古代日耳曼法和古代印度法,但是从总体上讲,他只是提及了印度法和日耳曼法,有所涉及英国法,更多地分析了罗马法。在梅因的心目中,罗马法是古代最成熟、最有代表性、最具典型性的古代法律。在梅因心目中,罗马帝国的法律是现代法律制度的起点,所以,他所论述的古代法与现代精神的关系实际上只是论述了法律制度的发端到罗马帝国法律的演变。对于西欧中世纪的法律,梅因并没有涉及;对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以及革命后的法律和法律理论,梅因要么不涉及,要么持批评态度。梅因相信社会的进化和法律的进化,这不同于德国的历史法学,后者反对立法,反对法典编纂,反对变革法律的传统。梅因的这个特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有关,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关,也与他研究过以印度为代表的东方古代法律有关。
第9题:
梅罗维茨的媒介理论(包括理论及评价)
第10题:
试述评价理论的发展对评价实践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