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法的作用的特质及其意义。
(1)法的作用是被赋予和设定的法的外在属性。(2)法的作用是体现社会变化的法的动态属性。(3)法的作用是同社会需求相连的法的突然属性。
第2题:
第3题:
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区别。
第4题:
简述观察法的作用与局限。
作用:
(1)观察法有助于研究者选择和确立科研课题
(2)观察法有助于研究者形成研究假设
(3)观察法可以深入考察教育现象,探索教育活动的规律
局限:
(1)观察活动的范围有限
(2)在运用自然观察法时容易出现观察者和被观察者之间的相互影响
(3)观察资料的质量受限于观察者的素质
略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简述法的价值同法的功能,法的作用的区别。
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其一,法的价值是个观念性范畴,是可能性和现实性相结合的概念;法的功能是个制度性范畴,是法所固有的、内在的、稳定的属性;法的作用是社会主体希望法对实际生活发生影响的力量,它是法的外在的、动态的属性。其二,法的价值可以存在于一定的法、法制和法治运作之前;法的功能与法、法制和法治的存在相伴而行;法的作用只有在法、法制和法治运作之后才能得见。
第9题:
第10题:
简述法维莱制动机紧急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