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12政治学概论

国家利益及其基本内容。

题目

国家利益及其基本内容。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及其主体、对象、基本程序和基本内容。


答案:
解析:
《宪法》和《立法法》规定了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具体而言:
(1)我国《宪法》关于宪法地位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前提条件。如果宪法与一般法律的效力完全一样,就没有法律违宪的问题,也就不需要有宪法监督制度。所以,必须承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高于其他一切法律文件,宪法高于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才有可能确立宪法监督制度。《宪法》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可见,中国宪法自身肯定了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这就为中国建立宪法监督制度奠定了宪法基础。《宪法》还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阿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宪法》的这项规定就赋予了公民广泛的诉权,包括针对违宪的立法和行为提起审查的权利。如果有人对某一项立法或者某个行为的合宪性提出了质疑,就必须有适当的机构,通过适当的程序来判断这个被质疑的立法或者行为是否确实违宪。
(2)宪法关于建设法治国家和人权保障的规定。1)宪法监督制度的确立必须由法治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修正案三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表明执政党的意志被上升为宪法规范,成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和国家意志,并进而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行为准则,可见,我国宪法确立了法治原则。这对建立健全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2)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非法侵犯是宪法的重要使命,这也是建立健全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目的。2004年宪法修正案四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第3款加人《宪法》第33条。这表明我国宪法进一步确立了保障基本人权的原则,从而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我国宪法监督的主体和对象。我国违宪审查的主体包括审查主体和提议主体:审查主体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全国人大;提议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另一类是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程序不仅包括审查主体和审查对象,还包括:1)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向委员长提议。2)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5)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宪法及其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立法法》规定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等级。首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其次,基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又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最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果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2)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机制。如果法律之问有矛盾,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那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如果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之问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同一机关制定的新旧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国务院如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人大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如果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3)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文件的权限及其事由。任何机关立法不得超越自己的权限,不得违背法定程序;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应裁决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的,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4)对法律合宪性的审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如果认为政府规章或者政府发布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国务院法制机构对报送国务院备案的规章,就规章制定是否超越权限,下位法是否违反上位法,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问或者不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是否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或者双方的规定,规章的规定是否适当,是否违背法定程序等问题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果发现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处理。如果发现规章超越权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其规定不适当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建议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或者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决定,并通知制定机关。

第2题: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其借鉴意义?


正确答案:(1)公共选择是指人们选择通过民主政治过程来决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供给与产量,是把个人选择转化为集体选择的一种过程或机制,是对资源配置的非市场决策,是一种政治过程。作为一种政治过程,公共选择有着不同的方面,要经过立宪、立法或议会与行政和司法三个阶段。在立宪阶段,公共选择要决定公共物品的决定规则,即决定按何种原则把社会各成员的偏好汇总起来,以确定社会需求的公共物品量,按何种原则确定各阶层要负担的税收。立法阶段要在现行规则和法律范围内展开集体活动。在行政和司法阶段,公共选择的主要内容是由政府行政机构生产和提供社会所需要的、议会所决定的公共物品,即将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付诸实施,执行立法阶段所通过的各项决策。
(2)借鉴意义:首先,对合理解决政府与市场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基本思路是:政府干预是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而不是取代市场机制,特别是要避免习惯于用计划经济手段来管理市场经济。其次,对政治体制及行政体制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政治及行政体制的改革,是改革和完善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的重要前提。再次,对实现公共决策(政府决策)的法制化和民主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最后,对在政府决策过程中,正视政府行为的“经济人”特征具有借鉴意义。

第3题:

简述爱国主义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第4题:

问答题
国家利益及其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即作为国际政治行为主体的国家需求的满足。基本内容:国家生存利益:包括国家安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人民生存需求的实现等。国家发展利益: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产水平提高要求的实现等。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试论莱布尼茨单子论的基本内容及其前定和谐学说。


正确答案: “单子论”是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核心。他把单子论称作“形式”或“灵魂”。单子本身是单一的,但数量上不是唯一的,而是无限多的,世界万物都是由这种精神性的实体构成的。莱布尼茨对单子论的特点进行了四个方面的简述:1)“单子”是没有部分的,因此不能以自然的方式合成或解散,它只能突然产生,突然消灭。2)单子是精神性的实体,它们之间不存在量的差别,只有质的差别,这种差别表现为每个单子的”知觉”能力的差别。3)不仅在构成不同类别的事物的单子之间,且构成同一类事物的单子之间存在着知觉能力上的细微差别。4)单子论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体现了主体自由的原则。
前定和谐学说: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说本来是设定一个上帝来解决单子之间的协调性问题,以说明为什么自行其是的单子仍然能够表现出宇宙的秩序和规律;但反过来他却又以宇宙现存的和谐秩序作为上帝存在的一个证明,这样一来,一个工作假设就变成了一种似乎被事实所证明的结论。

第6题:

试述孔子法律的基本内容及其对后世的重大影响。
(1)以仁为核心的法律观。
(2)礼是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
(3)道德教化高于法律强制。
(4)立法、司法主要靠贤人。
(5)孔子法律思想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影响。
(6)孔子法律思想对现代社会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第7题:

WTO的建立及其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1月1日成立,正式取代1948年以来作为临时性机构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它是经过成员国政府和立法机构批准的国际条约创建的常设经济组织。它的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岐视待遇。WTO作为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在法律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处于平等地位。它的职责范围除了关贸总协议以及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和作为一个论坛这外,还负责定期审议其它成员的贸易政策和统一贸易争端,并负责加强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以实现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它的基本原则是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以自由贸易来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WTO的执行机构为总理事会,成员国协商产生总干事,最高权利机构是每年召开一次的部长级会议,关键架构为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第8题:

1958年美国《国防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及其评价。


答案:
解析:
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美国教育面临改革,1957年,苏联卫星上天后,改革教育的呼声就更为强烈,1958年,美国国会颁布《国防教育法》。其主要内容有:(1)加强普通学校的自然科学、数学和现代外语(即新三艺)的教学;(2)加强职业技术教育;(3)强调“天才教育”;(4)增拨大量教育经费,作为对各级学校的财政援助。《国防教育法》旨在改变美国教育水平的落后状况,使美国教育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满足国际竞争的需要,它的颁布有利于美国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培养科技人才。

第9题:

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指一组联结并规范公司财务资本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亚层次经营者、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彼此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包括产权制度、决策督导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组织结构、董事/监事问责制度等基本内容。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财务资本所有者包括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包括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经营者包括委托代理契约的受托方及知识资本所有者;亚层次经营者包括业务经理、财务经理、总务经理等;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顾客、供应商、政府或社会。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国家利益的内涵及其两重性。

正确答案:
(1)国家利益的内涵
国家利益是指满足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具有某种客观性质,不是任意界定的。国家利益可以从不同视角加以区别:根本利益与一般利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战略利益与战术利益、国内利益与国外利益等。国家根本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内核”(摩根索),对于国家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利益,其基本要素是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社会制度和经济繁荣。
①国家安全是国家和民族生存的安全。安全利益的内涵既包括军事安全,又包括经济安全与环境安全,它是任何国家生存的首要条件。只有在生存的基础上,国家才能去谋求其他利益。它意味着国家维护独立、主权与领土完整,巩固政治制度和发展经济的良好前提。
②领土完整是国家存在载体的完整,包括领土、领空、领海的完整,是国家有形本体保存的主要标志。
③社会制度是国家体制的决定性因素,是统治阶级利益的集中体现,任何国家都竭力巩固、发展、完善和光大其政治与经济制度。
④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物质基础和核心要素,经济繁荣能大大加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充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制度。一般情况下,经济发展总是国家的首要目标。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繁荣社会,稳定政局,提升本国在世界经济和国际关系中的地位。
(2)国家利益的两重性
国家利益具有阶级性与民族性的两重性,也具有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两重性。
①国家利益的阶级性与民族性。
a.国家利益的阶级性是由国家的阶级性决定的,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本质上,国家利益不能不表现为国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表现为统治阶级维护和发展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追求其经济利益的要求。就此而言,鲜明的阶级性是国家利益的根本性质和特征。
b.国家利益又表现出民族性。任何国家均由特定的民族所构成,在国际社会里作为一个整体的单元与其他民族相对应而存在。国家利益的民族性表现为民族生存、繁荣昌盛所必需的条件:维护国家与民族独立、主权与领土完整;防止外来侵略与干涉;争取民族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维护本民族的语言、传统、习俗、文化、宗教、尊严和生活方式。
c.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民族的命运密切联系在一起,民族国家一般都是该民族利益的代表,总是以民族利益的形式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在对外关系领域,民族性更多地表现为国家的凝聚力,国家利益也更多地以保护国家或民族的整体利益的面目出现。在反对外来欺侮、干涉、控制、入侵,维护民族尊严,发展民族经济,弘扬民族文化等方面,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极易吻合,外交政策会成为举国一致的政策,全民族会为之而奋斗。因此,必须既重视国家利益的阶级性,又重视其日渐增长的民族性,防止片面强调前者,忽视以至抹杀后者。
②国家利益的特殊性与普遍性(个性与共性)。
a.世界各国都是特定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由于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宗教的以及民族的诸种国内因素和外部发展环境的不同,产生了各国特定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表现出其个性或特殊性。这种个性或特殊性决定了各国千差万别的国家利益的本质、结构与特点。
b.国家之间在不同领域和不同程度上,又存在着某种共同的、普遍的利益。这就说明国家利益的个性之中包含着共性,特殊性中蕴涵着普遍性。
c.在确定和分析国家利益时,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既重视国家利益的阶级性和特殊性,又不忘民族性与普遍性;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在继续肯定国家利益的阶级性与特殊性占统治地位的同时,清醒地看到国家利益的民族性与普遍性在不断增长中,国家利益的内涵在日益深化中,国家利益的兼容性因此而增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