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概论

十八大提出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弊端?

题目

十八大提出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弊端?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1、削弱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及人才市场,抑制了劳动力、人才的自由流动。
2、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对农业现代化及农村人口的转移形成体制性障碍,不利于我国农业人口城市化顺利进行。我国城市发展步伐缓慢
3、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目前有数千万农村人口在城市打工,处于流动状态。然而,由于他们不具备城市永久居民身份,工作预期不稳定,其消费行为并没有城市化。
4、加剧了城乡割裂,阻碍了城乡统筹,加剧了社会分化。与住房、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利益直接挂钩,不同的户籍有不同待遇,不仅人为地把本应平等的身份划分为三六九等,而且加大了贫富差距。
5、不能对中国的人口流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中西部地区农村相当一部分人有籍无户。很多住在城市郊区或者“城中村”的居民,完全不从事农业,却仍然是农业户口;同时也有很多来自农村的居民在城市工作,却无法获得非农业户口。
6、户口管理使中国公民具有不同身份。如果某人生活在非本人户口所在地,那么他将被视为外来人口,享受不到该地的各种福利,以及充足的就学和就业机会,这也是当前户口管理所受非议最多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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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十一五”期间的农村五大改革是:土地、户籍、产权、社保、医保制度改革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户籍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的改革方向?


正确答案: 当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并不在于放开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流动进行约束等问题上面,其着力点与突破方向应放在如何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而不造成新的社会冲突与群体对立,如何革除其利益分配功能而使其回归到仅仅作为对人口进行登记管理的必要手段,以及如何配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福利但不至于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这三个方面。这三个问题处理好了,改革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性障碍才有可能彻底瓦解。同时还必须明确,户籍改革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还农民以迁徙的自由,给农民与城镇居民相等的权利,更重要的一点是使他们获得自由发展的可能,赋予他们与城镇居民竞争的能力。因此只有不断夯实经济基础、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个体素质与能力,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才有可能使我国户籍制度以及由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第3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准备实施阶段,意见提出,全面放开( )落户限制。 (1)建制镇(2)小城市(3)中等城市

A.(1)

B.(1)(2)

C.(2)

D.(2)(3)


正确答案:B
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故本题选B。

第4题:

当前全*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目前,全*县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历史存量群体转户工作已基本完成,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将通过制度性转移通道,逐步转户进入城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渝府发〔2012〕10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从2012年起我*县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及人口梯度转移工作转入常态化工作阶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及时兑现各项户改政策,切实做好已转户人员的城乡合法权益落实工作,确保转户居民“进得来,稳得住”。

第5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我国人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是( )。

A.人口统计制度改革

B.户籍制度改革

C.户口登记制度改革

D.居民身份证制度改革


正确答案:B
我国城市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管理手段、管理方式、法制建设等,其核心则是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原有户籍管理体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

第7题:

缩小城乡差别,以()为突破口,推进农村居民市民化。

  • A、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B、户籍制度改革
  • C、土地利用制度改革
  • D、征地农转城安置

正确答案:B

第8题:

我国在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城区人口()以上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长期稳定居住和就业人群的落户进程。

A、50万

B、100万

C、200万

D、500万


答案:D

第9题:

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是户籍制度价值回归和公民基础权利重新配置的过程。


正确答案:正确

第10题:

户籍制度改革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对象及标准。在2010年4月26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含郭家、金峰试点)转户的居民,符合《中共开县县委、开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农村人口梯度转移“四个流动”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委办〔2010〕46号)和《中共开县县委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人口梯度转移“四个流动”改革配套政策(试行)的通知》(开委办发〔2010〕22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且自愿选择农转城后不退出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户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养老保险补助,最多连续补助15年。
2.操作程序。(1)准确统计。各镇乡(街道)户改工作人员在每年12月中旬前,根据本*乡镇街道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本*乡镇街道享受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对象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认真统计,统计结果及时报县财政局农业科和县户改办。(2)建立专账。各镇乡(街道)要建立健全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专帐,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户改相关补偿补助资金。(3)按时发放。县财政局根据全县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年度需求计划,在每年12月下旬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财政办(所)账户。各乡镇街道收到补助资金后即迅速组织人员,统一采用银行打卡到户、到人的方式进行发放,在次年的3月份前各乡镇街道务必发放完毕,并进行一次年度结算,结算情况报县财政局农业科和县户改办,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落到实处。(4)搞好退收。凡在领取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期间,享受了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待遇的农转城人员,自退出农村房屋及宅基地的当年起,以前年度所领取的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必须据实全额退还给乡镇街道财政办(所)。由乡镇(街道)负责办理农村宅基地复垦或户改工作的人员负责收回办理,并向退还养老保险补助户出具由乡镇财政盖章的行政事业性收据,收回的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办(所)作专项收入,结转下年用于兑现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凡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转城人员,从退出农村宅基地之年起,以后年度不再享受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补助金待遇。死亡人员在死亡时间的本年里仍可享受补助,在次年就不再享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