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国家税务局拟在2015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4月17日某县综合超市的相关人员找到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综合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对综合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第1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5题。
某省国家税务局在2011年4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0年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1年3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11年2月18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张鑫,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张鑫个人。
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张鑫及其辅助人员于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28日对该食品生产企业2010年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经常从农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处购进农产品,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购进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取得的运输发票上有分别注明运费和装卸费的,也有将运费和装卸费合在一起开为“运杂费”的,企业都抵扣了进项税额。
张鑫能否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第2题:
第3题:
下列有关税务师权利与义务、执业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税务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B.税务师可以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经委托人认可.税务师执业期间可以购买其发行的股票、债券
D.税务师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允许,可以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E.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某省国家税务局在2012年4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1年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2年3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12年2月18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张鑫,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张鑫个人。
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张鑫及其辅助人员于2012年2月18日~2012年2月28日对该食品生产企业2011年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经常从农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处购进农产品,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购进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取得的运输发票上有分别注明运费和装卸费的,也有将运费和装卸费合在一起开为“运杂费”的,企业都抵扣了进项税额。
问题:
(1)张鑫能否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2)此项业务张鑫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3)食品生产企业增值税缴纳中存在何种问题?
(4)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张鑫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予反映,张鑫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5)如果张鑫在代其出具自查报告和鉴证报告时未如实反映上述问题,造成食品生产企业少纳增值税,双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1)张鑫可以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自查报告,这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范围中的“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业务。
(2)张鑫个人不可以收款,注册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3)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①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是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开具,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农民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但不能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于向小商贩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多抵扣了进项税额。
②运费发票只能按运费和建设基金的合计数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合计写为“运杂费一的运费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委托人示意注册税务师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的,注册税务师应当拒绝出具报告,并劝告其停止违法活动,否则税务师事务所可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5)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在该项业务中,张鑫及其所在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食品生产企业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张鑫及其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处食品生产企业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