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问答题某省国家税务局在2015年2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4年8月1日后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5年2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2月15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张鑫,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张鑫个人。 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张鑫及

题目
问答题
某省国家税务局在2015年2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4年8月1日后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5年2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2月15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张鑫,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张鑫个人。 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张鑫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2月18日~2015年2月25日对该食品生产企业2014年8月1日后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食品生产企业经常从农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处购进农产品,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购进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取得的运输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运费结算单据,企业都抵扣了进项税额。 张鑫能否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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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2009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B.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C.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D.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规定,2009年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的调整事项如下: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年底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第2题:

食品生产企业增值税缴纳中存在何种问题?


正确答案:
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①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是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开具,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农民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但不能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于向小商贩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多抵扣了进项税额。
②运费发票只能按运费和建设基金的合计数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合计写为“运杂费”的运费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3题:

某电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07年5月国税稽查分局派员对其2006年1月~2007年4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06年3月份有一笔销售电子产品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税款85万元,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该电子生产企业以购货方占用其流动资金为由经协商另收20万元作为补偿,款项已于当月收到,公司也于当月向购货方开具收款收据,并按“金融保险业”计提申报缴纳营业税。

税务检查人员认定该项补偿款应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税务稽查分局于2007年5月28日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同时送达该电子生产企业,要求其补缴增值税29059.83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要求:

1.判断国税稽查分局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该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减少经济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第4题:

某省国税局拟在2015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相关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市)税务稽查局。 2015年4月17日A超市相关人员找到B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 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 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22日对A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请逐一回答以下问题: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不可以个人收款,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第5题: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1年4月11日到甲加工企业稽查,发现甲加工企业在2011年1月至3月期间,少缴增值税280000元。稽查局就甲加工企业的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要求其自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补缴增值税280000元。稽查局于2011年4月20日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甲加工企业;甲加工企业于5月20日将税款缴纳入库,但由于对税务局决定存在异议,于5月21日向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家税务局对甲加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问题:


1.市国家税务局是否应该受理甲加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理由。


2.甲加工企业是否可就不予受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市国家税务局应该受理甲加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因为根据税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属于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本案例中纳税人对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该复议属于市国家税务局的管辖范围。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征收税款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4月20日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5月20日缴纳了税款,5月21日申请行政复议,即在规定的期限60日内提出的申请,也是符合规定的。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等都是符合条件的,所以市国家税务局应该受理甲加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2)甲加工企业可以就不予受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对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6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5题。

某省国家税务局在2011年4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0年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1年3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11年2月18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张鑫,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张鑫个人。

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张鑫及其辅助人员于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28日对该食品生产企业2010年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经常从农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处购进农产品,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购进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取得的运输发票上有分别注明运费和装卸费的,也有将运费和装卸费合在一起开为“运杂费”的,企业都抵扣了进项税额。

张鑫能否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
张鑫可以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自查报告,这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范围中的“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业务。

第7题:

(2009年)某省税务局拟在2019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9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19年4月17日某县综合超市的相关人员找到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税务师王某,要求对综合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
  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19年4月22日对综合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
  问题:
  1.王某能否代综合超市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2.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3.对综合超市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王某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王某可以代综合超市撰写自查报告,这属于税务师执业范围中的“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业务;
  (2)王某个人不可以收款,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3)委托人示意税务师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税务师应当拒绝出具报告,并劝告其停止违法活动,否则税务师事务所可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第8题:

某省国家税务局在2012年4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1年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2年3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12年2月18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张鑫,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张鑫个人。

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张鑫及其辅助人员于2012年2月18日~2012年2月28日对该食品生产企业2011年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经常从农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处购进农产品,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购进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取得的运输发票上有分别注明运费和装卸费的,也有将运费和装卸费合在一起开为“运杂费”的,企业都抵扣了进项税额。

问题:

(1)张鑫能否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2)此项业务张鑫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3)食品生产企业增值税缴纳中存在何种问题?

(4)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张鑫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予反映,张鑫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5)如果张鑫在代其出具自查报告和鉴证报告时未如实反映上述问题,造成食品生产企业少纳增值税,双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正确答案:

(1)张鑫可以代食品生产企业撰写自查报告,这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范围中的“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业务。
(2)张鑫个人不可以收款,注册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3)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①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是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开具,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农民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但不能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于向小商贩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多抵扣了进项税额。
②运费发票只能按运费和建设基金的合计数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合计写为“运杂费一的运费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委托人示意注册税务师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的,注册税务师应当拒绝出具报告,并劝告其停止违法活动,否则税务师事务所可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5)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在该项业务中,张鑫及其所在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食品生产企业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张鑫及其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处食品生产企业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9题:

某省国家税务局在2015年4月对食品生产企业2014年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布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15年4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2015年4月18日某县食品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找到信达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李娜,要求对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审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李娜个人。按照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李娜及其辅助人员于2015年4月18日~2015年4月25日对该食品生产企业2014年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生产企业经常从农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处购进农产品,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此外该生产企业还从一家蔬菜批发企业购进蔬菜,由于自2012年1月1日起蔬菜在批发环节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该生产企业根据蔬菜批发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取得的运输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企业都抵扣了进项税额。 (1)此项业务李娜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2)食品生产企业增值税缴纳中存在何种问题? (3)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李娜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予反映,李娜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4)在上问的基础上,如果李娜在代其出具自查报告和鉴证报告时未如实反映上述问题,双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正确答案: (1)李娜个人不可以收款,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2)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①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是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开具,该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向农民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但不能向集贸市场的小商贩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由于向小商贩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多抵扣了进项税额。②蔬菜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导致该企业多抵扣了进项税额。③企业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取得的运费结算单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委托人示意税务师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税务师应当拒绝出具报告,并劝告其停止违法活动,否则税务师事务所可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4)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本题税务师和企业相互勾结,偷税抗税,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题:

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培训的说法,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应根据食品生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
  • B、食品生产企业应对人员进行培训,可不考试
  • C、食品生产企业应做好培训记录
  • D、当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更新时,应及时开展培训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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