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

甲在乙家开的商店购物,将自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万元)遗忘在乙的柜台上。乙将钱包放进自家的保险柜里。甲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后,问乙看见他的钱包没有,乙称自己没有看到,没有交出钱包。乙的行为()。A、是不当得利B、构成诈骗罪C、构成盗窃罪D、构成侵占罪

题目

甲在乙家开的商店购物,将自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万元)遗忘在乙的柜台上。乙将钱包放进自家的保险柜里。甲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后,问乙看见他的钱包没有,乙称自己没有看到,没有交出钱包。乙的行为()。

  • A、是不当得利
  • B、构成诈骗罪
  • C、构成盗窃罪
  • D、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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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进入候车室后,发现自己的座位边上有一个笔记本电脑包,于是问身边的乙:“这是您的钱包吗?”尽管不是乙的包,但乙早已经注意到该电脑包了,这时正好确认是没人认领的,于是谎称是自己的钱包。于是甲将钱包递给乙。后来查明,该钱包是另一乘客丙丢失的,钱包中有价值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丙后来向乙索要电脑时,乙拒不交出。乙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B.某宾馆服务员乙在为甲打扫室内卫生时,从地上拾到一张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乙未将此卡交给甲某,在破译密码后,到某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出5000余元。该卡是甲的朋友丙遗忘在甲处的。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乘客甲将随身携带的包挂在自己的座位后面,乙上车后坐在甲的后面时,就发现该包,并以为该包为与自己同排并坐的丙所有。丙下车后,乙发现该包仍在车内,便以为是丙遗忘了该包,于是乙提前下车,将包据为已有。该包中有价值1万元的财物,在甲向乙索要时,乙拒不交出,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D.甲持有某批货物的提单,但该货物仍在乙的仓库中保管。甲秘密窃取了这批货物,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D
【考点】盗窃罪;侵占罪
【解析】诈骗罪必须是交付财物的人对财物必须要有处分权,由于A中的甲并没有占有钱包的行为与意思,所以他不可能处分该钱包,故乙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而是成立侵占罪。所以,A不正确。
即使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B中丙遗忘在甲家中的财物,属于甲占有,虽然相对于丙而言属于遗忘物,但相对于甲而言,则是其占有的财物。所以,第三者从出租车内取走该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C属于认识错误的情形。因为,实际上,该包属于甲占有,而非遗忘物,但乙误以为是遗忘物。应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认定为侵占罪,而不能认定为盗窃罪。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但是,行为人在法律上占有的财物而事实上由他人占有时,仍然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所以,D中甲持有某种提单,因而在法律上占有了提单所记载的货物;但当该货物事实上由乙占有时,甲窃取该货物,仍然成立盗窃罪。

第2题:

甲抢劫乙装有1万元现金的钱包,在劫取钱包后,发现乙是其小学同学,即对乙说:刚才我是和你开玩笑的,并将钱包归还给了乙,甲的行为( )。

A.构成抢劫罪未遂

B.构成抢劫罪中止

C.构成抢劫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既遂,即使再还给乙,也是抢劫罪既遂。

第3题:

甲拾得路边乙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元,甲欲交于公安局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钱包和拾得钱包一起被盗,甲()

A、对捡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

B、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D、依公平原则,对乙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A

第4题:

甲去朋友乙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

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正确答案:D
本题A选项所说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题面交代材料表明乙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保管手机,而是为了自用而未通知甲。同理,B选项中认为乙为善意占有人不能成立。C选项中认为乙是保管人亦不能成立。乙的行为构成恶意占有,因此应赔偿甲所受到的损失。

第5题:

金某到商店购物,交完款后,将内有人民币5000元的钱包遗忘在柜台上,被售货员了某发现后背着他人藏匿起来。15分钟后金某返回柜台找钱包,丁某拒不交出。了某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不当得利的民事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A

第6题:

第 1 题 甲某和乙某是朋友,甲素知乙家境优越、出手阔绰,平时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某日,甲想从乙身上弄些钱,于是约乙一起喝酒,将乙灌得酩酊大醉失去知觉,随后,甲取出乙随身携带的钱包,果然发现内有现金人民币一万元,甲将一万元据为已有,将钱包丢弃,之后将乙送回家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C

第7题:

在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的犯罪中,犯罪客体是( )。

A.公民甲

B.公民乙

C.公民乙的钱包

D.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D
【解析】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故ABC答案错误。

第8题:

甲、乙、丙、丁4人合伙开了一家新愿零售商店,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丙、丁各出资3万元。4人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协议内容较简单,只约定由甲担任合伙执行人,合伙的收益和债务由4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协议未约定合伙的表决程序、合伙期限等其他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合伙事项中,哪些需要4人的一致同意?( )

A.甲提出自己妻子开的酒厂所生产的酒质优价廉,商店可以批发一批进行销售

B.乙提出将商店的名字改为心远零售商店

C.丙提出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出质,以担保自己的某项债务的履行

D.丁提出退伙


正确答案:ABC
 72.答案:A、B、C 考点: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财产豹出质以及退伙讲解:本题考点是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财产的出质以及退伙等与合伙企业有关的知识点。从案情来分析,本题中的合伙应当是普通合伙。新的《合伙企业法》对上述事项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甲提出合伙商店可以从其妻处购买酒,实质上是在提议合伙企业与自己进行交易,因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A项当选。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l条第(1)项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B项也当选。《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见,C项也当选。《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可见,合伙人退伙并不必然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A、B、C项当选。

第9题:

甲在乙家开的商店购物,将自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万元)遗忘在乙的柜台上。乙将钱包放进自家的保险柜里。甲发现自己的钱包丢失后,问乙看见他的钱包没有,乙称自己没有看到,没有交出钱包。乙的行为()。

A.是不当得利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侵占罪


参考答案:D

第10题:

甲捡到乙遗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元,甲欲交于公安局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的钱包和捡到的钱包一起被盗,甲【】

A.对捡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

B.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D.依公平原则,对乙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
[解析]在本案中甲对钱包的被盗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因此对被盗不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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