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虎与张兰于1990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1995年,李虎以双方无共同语言等理由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张兰离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起诉。后夫妻关系仍未好转。1996年10月,张兰计划外又生一女孩,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抚养。1997年3月李虎再次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张兰离婚,区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李虎与张兰离婚。张兰不服,以感情示完全破裂,财产分割不公等理由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问如你是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你应该如何处理此案?并请说明理由。
第1题:
1999年,周某(男)与张某(女)经人介绍结婚,2001年生下一女孩。女孩生下后,夫妻两人常常吵架。2003年8月,两人又生下一女孩,周某很是不满,此后两人更为不和。2003年底两人将小女儿送人收养。2004年1月,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的处理应是( )。
A.判决离婚,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判决不准离婚,因两人非法送养小女儿
C.驳回起诉,因张某在生育第二个女儿后1年内,周某不得要求离婚
第2题:
第3题:
周男与张女于1999年经人介绍结婚,2001年生下一女孩。为此二人常常吵架。2003年8月二人又生下一女孩,周男很是不满,此后二人更为不和。2003年底二人将小女儿送人收养。2004年元月,周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离婚,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判决不准离婚,因二人非法送养小女儿
C.先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判决离婚
D.驳回起诉,因张女在生育第二个女儿后1年内,周男不得要求离婚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2000年,甲以双方无共同语言等理由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乙离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起诉。后夫妻关系仍未好转。2010年10月,乙计划外又生一女孩,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抚养。2011年3月甲再次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乙离婚,区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甲与乙离婚。甲不服,以感情未完全破裂,财产分割不公等理由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问应该如何处理此案?并请说明理由。
第7题:
第8题:
张兰起诉陈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的共有财产(共有房屋四间,共有存款10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A.张兰提出的离婚要求
B.张兰要求分得的两间房屋
C.张兰要求分得的5000元钱
D.张兰请求法院解除的其与陈钢之间的婚姻关系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