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

王某是某师范院校中文系的讲师,平时喜欢钻研法律,并且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四次参加却连年落榜。一次一个熟人介绍他为一起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做代理人,参与了诉讼,后来官司打赢了,王某也获得了不薄的收入。从此“王律师”声名鹊起,他一直以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直至被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揭穿。王某的代理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的什么规定?

题目

王某是某师范院校中文系的讲师,平时喜欢钻研法律,并且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四次参加却连年落榜。一次一个熟人介绍他为一起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做代理人,参与了诉讼,后来官司打赢了,王某也获得了不薄的收入。从此“王律师”声名鹊起,他一直以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直至被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揭穿。王某的代理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的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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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同王律师签订了一般委托代理合同,聘请王律师代理其进行诉讼。则在诉讼中,王律师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可以()

A.和对方当事人和解

B.放弃李某提出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C.申请法庭许可证人张某出庭作证

D.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出上诉


参考答案:C

第2题: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

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B

第3题:

吕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王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李某认为吕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吕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吕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吕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经征得王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因委托事由与王某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向李某婉言谢绝委托


正确答案:C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第4题:

齐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与赵某离婚,为避免诉讼中的尴尬局面,齐某委托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授权王律师为全权代理人。对于该离婚案件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有权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与进行和解
B:齐某可以在征得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
C:齐某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甲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D:齐某可以不出庭,因其已经委托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离婚案件中的诉讼代理。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C项正确。

第5题:

王某和赵某在法院为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在庭前准备和证据交换中,双方均出席了诉讼,但开庭当日王某却因为急病入院无法出席,遂希望由其代理人初律师代为诉讼。对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某是离婚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不出席无法审理,应该拘传
B:王某是离婚案件的重要当事人,一定要出席
C:王某是离婚案件的被告,因此不出席可以缺席判决
D:王某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但是只要出具书面意见,还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初律师代为诉讼

答案:A,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很多情况必须当事人亲自表达和处理问题,所以即使有诉讼代理人也要出席,但是法律也规定了这一例外情况,因此与B相比,还是D的说法最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而言诉讼代理人的出席等于当事人的出席,所以本案无论如何不应该缺席判决,更不可能拘传还在病重的王某,A和C都是不当的处理方式。@##

第6题:

:代理: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小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小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一国内某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非常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诉讼。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正确答案:C
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题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委托代理;第二个事例当中,小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小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
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就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要求的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7题:

王律师在为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吕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胡某认为王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王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王律师为其代理另一起法律事务。此时,王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才能接受委托

可以在征得吕某同意后接受委托

可以不经吕某同意而接受委托,因为委托事项与吕某无关

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答案:B

[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4条规定: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第8题:

律师王某为当事人李某代理民事诉讼,李某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由王某全权代理”,现在对王某代理李某行使上诉权的正确说法是()

A.因为李某已经表示王某对诉讼“全权代理”,故王某对李某的案件有当然的上诉权

B.王某欲代理李某进行上诉,还应当由李某明确授予上诉代理权

C.王某在得到李某的具体的代为上诉授权后,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上诉

D.王某可根据“全权代理”的授权直接提出上诉,但必须以李某的名义进行


参考答案:D

第9题:

女青年王某被同事张某打伤,王某几次萌生起诉的念头,但都由于害怕被报复而不敢向法院提起诉讼,邻居李某一直非常同情王某,想主动出来支持王某提起侵权赔偿诉讼:当地妇联和王某所在单位得知情况后,也表示愿意支持王某起诉,王某打算聘请律师赵某作为诉讼代理人。此案中,支持起诉权可以由哪些主体行使?

A:王某所在单位
B:邻居李某
C:律师赵某
D:当地妇联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不能作为支持起诉的主体,因此不能选BC两项。

第10题:

★★ 赵某聘请王律师作为其与金某债权债务纠纷一案的代理律师。一天,承办法官突然接到被告金某的来电,声称赵某是网上六合彩的上线,正是他提供账号给其赌博,让其输了钱。后来赵某叫人殴打胁迫金某写下欠条,确认向他借款80万元。事后,金某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已立案。法院开庭审理当天,王律师在阅读完法院从派出所调取的材料后神色大变,当庭表示拒绝代理此案,并声称接此案时并不知情。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王律师不得拒绝代理此案
B.因为委托事项违法,王律师有权拒绝代理此案
C.赵某聘请王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可以直接与王律师签署委托合同
D.王律师在担任赵某的.代理人以后可以同时担任金某的代理人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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