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试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题目

试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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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原则2.社会保险现代化和社会化相统一的原则3.保障功能秘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2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社会保险法基本原则的是( )。

A.普遍保障性原则
B.多层次原则
C.合法性原则
D.社会化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普遍保障性原则;(2)基本保障原则;(3)多层次原则;(4)合理性原则;(5)社会化原则;(6)国家承担最终责任原则。

第3题:

试述社会研究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1)客观性原则。所谓“客观性原则”,简单说就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是指社会研究应该尽最大可能客观地反映社会实际情况。社会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而研究工作是科学和真实地反映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为了使社会研究的成果能够更好地反映客观的社会现实,要求研究者在社会研究工作中遵从客观性原则,避免或降低因研究者个人的主观偏好或疏忽而导致研究结论偏离客观的社会事实。(2)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所谓“价值中立”,是指研究者在社会研究过程中不受对所研究问题的价值判断的影响。而“价值关联”则是指研究者的研究工作要受到他们对所研究问题的价值判断的影响。在社会研究中,研究者既是研究的主体,同时往往也是被研究对象中的一员,或者与所研究的问题有着利益关联,因此,其研究工作也常常受到他们价值立场的影响。对于在社会研究中处理价值的问题,研究者们有不同的观点和态度。有的研究者强调在社会研究中应该完全排除价值的干扰,而另外—些人则主张承认在社会研究中无法回避价值的影响。(3)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首先,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是从事社会研究工作人员所必须遵从的基本职业道德。其次,现代社会研究方法强调以严格的程序和措施来保证研究工作及其数据资料的质量。(4)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社会研究本身是一项社会活动,因此,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会规范的要求,而不能超越法律和社会规范之上。首先,社会研究活动中各类人员应该遵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以违法的方式去进行调查和研究工作。其次,社会研究者应该遵从一般的社会规范,不能以不道德的方式去获取调查。再次,社会研究者应该尊重被调查者的权益和名誉,不能任意泄露其个人隐私。另外,社会研究过程中应该注意研究人员之间以及研究人员与其他有关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合作。最后,社会研究者应该遵从学术规范,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要坚决反对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和编造虚假数据等恶劣行径。

第4题:

试述社会医疗保险实施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在社会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强制性原则: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规定享受范围、权利、义务及待遇标准,并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共同承担责任和分担风险的原则:社会医疗保险由个人、单位和国家共同承担责任和风险。
(3)保障性原则:社会医疗保险以保障公民平等的健康权利为目的,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每个成员不论其缴费多少,都有权得到医疗保险所规定的医疗服务。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的社会目标是保证基本医疗。
(4)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公平是指无论大病或小病,无论个人按规定缴纳金额的多少,无论干部还是职工,均享有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效率主要是指有关各方因积极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卫生资源。我国目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险制度。在个人负担上,一般实行同一负担率,即高收入高负担,低收入低负担,这是符合公平法原则的。
(5)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6)合理偿付医疗费用的原则:医疗保险机构要按医疗保险规定及时、合理地向医院偿付医疗费用。

第5题:

试述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原则及其基本要求。
社会调查研究必须遵循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伦理道德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在社会调查中,资料的收集、分析以及结论的得出都应排除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干扰。具体来讲,在调查研究中坚持客观性原则,应当做到:
1.从具体情况出发。
2.应注意观察,认识事物的差别和变化,把握事物所处的具体时间、空间和其它条件,及时调整调查设计,在调查中将事物的发展变化反映出来。
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研究及其结论的实证性和逻辑性,科学就是建立在系统的经验观察和正确的逻辑推理之上的。具体来讲,怎样才能将科学性原则贯彻到具体的社会调查中呢?
1.如果社会调查的范围较大,调查对象的差异较大,又要对总体做出认知,调查者必须采取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的方法。如若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必须严格地按照科学的原则抽取样本。
2.如果用个案材料来说明观点,要考虑个案材料在总体中的代表性,在对结论论证时,必须说明选择这样的个案材料的理由,不选择其他材料的原因。
3.如果用定量资料可以说明观点时,要考虑尽量采用定量材料。运用定量方法时,要从定性出发,经过量化过程,返回到定性。
(三)系统性原则
社会调查研究在坚持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的基础上,也要适应社会现象具有的系统性、整体性的特点,贯彻系统性原则,把调查对象放在一个系统、一个整体中去分析了解其内在规律和本质。
(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
社会调查研究过程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实践的需要提出了社会调查的任务,促使人们去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所形成的理论又需要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并指导实践。只有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的社会调查,才能真正达到发现事物本质,正确预测和提出对策的目的。
具体而言,在社会调查研究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必须防止只重现象或只重理论这两种倾向。
(五)伦理道德原则
伦理道德原则是社会调查研究中非常重要而又经常被很多研究者忽略的原则。社会中的任何一个职业都有其特有的,从业者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原则,社会调查研究也不例外。社会调查需要涉及到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商谈与交往,有些调查课题本身就存在着涉及人身性的问题,有时还会和其他社会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冲突,社会调查研究的伦理道德规则往往就是从这些矛盾性中产生的。伦理道德原则的贯彻,不仅可以使被调查者的人格尊严得到尊重,还能使调查更加人性化,达到更好的调查效果。社会调查研究的伦理道德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调查者与被调查者的关系
调查者要作到:
⑴被调查者自愿参与。
⑵不伤害参与者。
2.社会调查者本身的职业操守
社会调查者本身应当具备一些必备的素质,除高度的敬业精神、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理性、客观、实证的精神、掌握高超的调查研究技术之外,还必须注重提高自己的诚实、守信、关心他人、与人为善等道德修养。这种素质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是一个贯穿调查过程始终的过程。只有具备了高水准的职业道德,才能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

第6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社会保险法基本原则的是( )。

A、普遍保障性原则?
B、多层次原则?
C、合法性原则?
D、社会化原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普遍保障性原则;(2)基本保障原则;(3)多层次原则;(4)合理性原则;(5)社会化原则;(6)国家承担最终责任原则。

第7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社会保险法基本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普遍保障性原则
B.基本保障原则
C.企业承担最终责任原则
D.多层次原则

答案:C
解析:
选项C:国家承担最终责任原则。

第8题:

试述社会医疗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普遍性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原则;兼顾公平和效率原则;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原则。

第9题:

试述社会医疗保险法律关系中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正确答案: 1、社会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就是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
2、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依法收取保险费,管理基金,运营基金,为参保对象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其签定合同,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3、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在于让社会分担其职工医疗费用的风险,保护本单位的劳动力,使职工安心工作。
4、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是社会医疗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医患关系中:医方是主动,患方被动,信息的不对等使医方作用更加重大。
5、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性质契约性和管理与被管理

第10题:

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遵循宪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一切立法的最终法律根据。因而,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一条最高的立法原则。国的立法竖定地以基本路线为根据,才不至于偏离正确的大方向,从而才能引导全国人民建设富强、文明和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法制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和法律权威的体现,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如果法制不统一,各级立法机关自行其是,势必造成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破坏,法律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求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时,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全体人民的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和杜绝任何狭隘的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偏向。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这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在于如何在立法过程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其实质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立法民主。包括由群众提出立法建议,立法机关征询群众对立法活动的意见,群众财法律案的各种形式的讨论,必要时进行全民公决等等。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乃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它们属于社会利益分配即正义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就符合正义,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就不符合正义。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符合客观情况或规律与符合正义的统一,就是理想的立法。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立法中的法定权限,指宪法和立法法赋予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范围。超越法定权限制定的法律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法定的立法程序也很重要。立法程序是立法精神的生命形式,越是民主的国家就越强调立法的程序。因为没有严格的程序,就会导致立法质量的低劣、法律体系的混乱乃至对公民权益的损害。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原则除上述立法法直接规定的立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可以总结和推导出以下几项派生的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的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