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001年11月1日诉至A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君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200万元。2002年3月7日,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君不服判决,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候发现张君在上诉状中除了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外,还要求判决被上诉人赔偿房屋租赁费50万元。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此请求另行起诉。被上诉人在答辩中提出两项请求:第一,应在判决中认定张君的起诉系无理取闹;第二,应在判决

题目

张君因与A省中兴贸易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于2001年11月1日诉至A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君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200万元。2002年3月7日,该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君不服判决,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候发现张君在上诉状中除了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外,还要求判决被上诉人赔偿房屋租赁费50万元。法院当即作出裁定:依法只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此请求另行起诉。被上诉人在答辩中提出两项请求:第一,应在判决中认定张君的起诉系无理取闹;第二,应在判决事项中加入上诉人张君对自己的赔偿。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张君提出了新的证据,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于是径行裁判发回重审。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当庭答辩时被告辩称,因为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发回重审,所以,张君应当赔偿其花费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在此案中,二审法院可否径行裁判?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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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

A.张先生的汽车和李先生的汽车发生追尾,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系李先生违章驾驶所致,李先生不服诉至法院

B.王女士与赵先生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现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C.刘先生被甲公司解雇,刘先生以劳动合同未到期而被无故辞退为由要求甲公司赔偿,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D.钱先生与刘先生合伙开了一家食品店,后因利润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正确答案:ABCD
《简审民事案件规定》第14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六类民事案件,其中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和交通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因此本题四个选项均正确。

第2题:

林某与吉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人民法院采取下列何种行为前,原告林某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

A.开庭审理

B.法庭辩论终结

C.宣告判决

D.生效判决执行


正确答案:ABC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ABE正确。

第3题:

问:遗弃的亲生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还是否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侯水水是一名农村妇女,20岁的时候,与同村的另一农民张大山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名为张君。张君2岁,张大山因车祸意外身亡。第二年,侯水水因不堪家庭的重负和贫穷,将张君送到邻居家玩耍后,借机与一来本地打工的男子私奔,从此,毫无音讯。由于张君没有其他近亲属,经其所在村委会同意,本村张伍依法收养了张君。现张君也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父亲。张君一直对母亲侯水水抛弃自己的做法耿耿于怀。2002年,侯水水后来的丈夫去世,其与再婚后所生子女非常不好,现已70多岁的她难以维持生计,于是就找到了张君,要求其尽赡养义务。遭到拒绝后,侯水水便将张君告上法庭,要求张君履行赡养义务。张君对于从小就抛弃自己的母亲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母亲侯水水不堪贫穷,逃避抚养义务,竟将两岁的亲生儿子予以遗弃,致使张君成为孤儿。后来张君由同村的张伍依法收养,这样,张君就与张伍形成了父子的关系,而与其亲生母亲侯水水的母子关系则因收养关系的成立依法被解除,所以,张君无须再对侯水水尽赡养义务。

第4题:


A.甲和乙在遗产-‘中?因遗产分割不均引起的纠纷
B.甲与某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因拖欠承包款引起的纠纷
C.甲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纠纷
D.甲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答案:A,B,D
解析:
《仲裁法》第77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 裁,另行规定。《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 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B、D选项。

第5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的案件有( )。

A.黄某和白某的汽车相撞,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系白某违章驾驶所致,就赔偿问题黄某诉至人民法院

B.马女士与钱先生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现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C.刘某租住王某房屋未交纳租金,刘某被王某诉至人民法院

D.徐某与郑某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后因利润分配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D

第6题: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选项所列哪些纠纷,即使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也不予受理?()

A.张清与赵虹因是否离婚发生的纠纷

B.蔡刚的生父母与其养父母就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发生的纠纷

C.甲贸易公司与乙建筑公司就所供应木材质量问题所发生的纠纷

D.财政局对违纪干部李某作出处分决定,李某不服与财政局所发生的纠纷


参考答案:A, B, D

第7题:

王某于某日清晨使用月票在市公园内露天舞池旁学习跳舞时,突然被自己旁边一棵树上坠落的枯枝砸在后脖颈上,随即他人将王某送进医院,诊断为颈椎过伸性损伤,王某为此花费医药费若干,因损害赔偿与公园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


正确答案:

第8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中止诉讼?( )。

A.孙蓉和王明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孙蓉被单位派往美国参加一个重要会议

B.张大鹏和于斌因赠与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于斌的妻子提出于斌患有精神病,要求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宣告于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C.周美和周丽因遗产继承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一天,周丽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D.郑志峰和吴小强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郑志峰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留下一子


正确答案:BC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民事诉讼意见》第l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因此,BCD三项为正确答案。A项可以经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注意:把相关规定联系起来和把抽象规定具体化是司法考试命题的常见手法,考生应多注意比较分析。

第9题:

下列案件中,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A甲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其抚恤金,起诉至法院
B乙离家出走十年音讯全无,其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C丙与保险公司出现保险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后者承担合同责任
D丁与邻居因宅基地纠纷被后者打伤,要求法院判决邻居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解析:
A项正确,因为公民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被称为“民告官”,属于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法》;
B项错误,因为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
C项错误,因为保险合同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和《保险法》;
D项错误,因为是要邻居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
故正确答案为A。

第10题:

(2015年)两个公司因拖欠货款而发生纠纷,可以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有( )

A.行政复议
B.行政诉讼
C.仲裁
D.民事诉讼

答案:C,D
解析:
两个公司因拖欠货款而发生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选择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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