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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题目

试论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
(2)裁决尚未生效;
(3)诉讼程序不公正,败诉方未得到合法传唤,未出庭或未得到辩护机会;
(4)被请求国法院对同一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5)承认或执行判决有损我国主权或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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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参考答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法院判决,我国人民法院可不予以承认与执行。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
(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
(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同传唤因而未能出庭参加诉讼,或当事人在缺乏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代理或答辩的可能性。
(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5)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


第2题:

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正确答案: (1)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外国法院判决是已生效判决。
(3)诉讼程序公正。
(4)不存在诉讼竞合情形。
(5)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6)外国法院适用了被请求国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准据法。
(7)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了违反被请求国公共秩序。
(8)存在互惠关系。

第3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46.答案: D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讲解: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无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所以A项正确。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程序上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而不是实质性审查,所以B项正确;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我国对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所以C项正确。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D项错误。

第4题:

简述我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应符合下列条件:
1)该外国判决已经生效;
2)该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
3)该外国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效力;如果需要执行,则由人民法院发出执行令,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执行。

第5题:

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一般条件是()

  • A、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必须是刑事判决
  • B、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有合法的管辖权
  • C、外国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或具有执行力
  • D、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
  • E、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不违背内国公共秩序

正确答案:B,C,D,E

第6题: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其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第7题:

简述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正确答案: (1)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备合格的管辖权;
(2)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
(3)外国法院的判决已生效;
(4)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合法;
(5)外国法院判决不与内国法院就同一当事人之间的同一争议所作的判决相冲突;
(6)外国法院适用了请求国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这种条件只是为少数国家的法律所规定);
(7)存在互惠关系;
(8)不得与内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

第8题:

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参考答案:

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
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
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


第9题:

某一外国法院所做的判决欲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须符合如下哪些条件?

  • A、外国法院所属国须与中国签订有条约或存在互惠关系
  • B、该判决须已经生效
  • C、可以由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按照有关条约或互惠原则请求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 D、如该外国法院所属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无互惠关系,则我国对该判决不予以承认与执行。但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正确答案:在一国法院作成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判决,到另一国境内发生效力或强制执行,统称为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据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判决一样,对外国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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