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甲以借条证明他与债务人乙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此借条属于()
第1题:
甲因扩大经营规模所需,向乙借款30万元。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名,按了手印,但并没有明确究竟是何种保证责任,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按期还款,应当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A.甲
B.乙
C.甲和丙按份承担
D.甲和丙连带承担
第2题:
李某诉陈某借款6万元纠纷一案,李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陈某亲笔写的借条,在诉讼进行中,陈某提出自己已经清偿借款,并提供了李某亲笔写的收条。下列关于证据分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借条与收条均是本证
B.借条是本证,收条是反证
C.借条与收条均是直接证据
D.借条是直接证据,收条是间接证据
第3题:
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纠纷,在审理时应注意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尤其是债务)的举证存在很大困难。由于中国人传统的习俗及生活习惯,民间的借贷关系往往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也不存在借据等实物证据。一旦夫妻一方不认可该项债务,另一方所举出的亲朋好友出具的证言在法庭上被认可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必须再佐以其他证据,这就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而法院对此问题作出的认定是否正确,则直接涉及到案件的处理是否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纠纷,对借条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应视具体区别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特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的合意,即借据是否真实有效,在该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能力,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又没有其他证据的,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条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的。而对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需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己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这种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第4题:
第5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6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第7题:
A.8万元
B.1万元
C.15万元
D.7万元
第8题:
在法庭审理中,原告甲以被告乙亲笔书写的借条证明他与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乙偿还借款。问:此借条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理由是什么?
本案中原告甲出示的借条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原告出示的欠条是书证,不需要借助其他证据,即可单独直接证明原告与被告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是直接证据。
第9题:
A.借条是本证,字条是反证
B.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是间接证据
C.借条是本证,字条也是本证
D.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也是直接证据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