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设立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1题:
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中,实地核查组由二至四名有资质的核查人员组成,核查组工作实行()负责制。
第2题: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配合核查组的实地核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长核查时间的,应当及时向许可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第3题: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拼音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第4题:
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中,被抽查样品数量不够或抽不到样品的()。
第5题: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
第6题:
简述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包括哪几部分审查内容?
第7题:
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中,被抽查样品数量不够或抽不到样品的,按实地核查不合格处理。
第8题:
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复配食品()等。
第9题: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10题:
食品添加剂实地核查组封样后,核查人员应告知企业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目录,由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