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比较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上市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通过将标的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交易案例比较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交易案例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通过将标的企业与交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选项 A 和 B 的说法颠倒。上市公司比较法涉及的可比公司通常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果须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选项 C 说法正确。交易案例比较法采用的可比公司一般为非上市公司,选项 D 说法错误。
第7题:
下列关于运用交易案例比较法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交易案例比较法采用的可比公司一般为非上市公司
B. 交易案例比较法属于市场法评估的一种具体操作方法
C. 可以通过各产权交易所获得相关交易案例信息
D. 交易案例比较法的关键和难点是选取可比上市公司和恰当的价值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