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欠条和收条上的钱款数,要用()完整写出。
第1题:
李某诉陈某借款6万元纠纷一案,李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陈某亲笔写的借条,在诉讼进行中,陈某提出自己已经清偿借款,并提供了李某亲笔写的收条。下列关于证据分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借条与收条均是本证
B.借条是本证,收条是反证
C.借条与收条均是直接证据
D.借条是直接证据,收条是间接证据
第2题:
A.收条
B.欠条
C.借条
D.领条
第3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第4题:
如题,
如果没有法律作用,是不是由监护人来承担?
如果欠条上写明十年之后由本人承担,那么那个时候欠条还有法律作用吗?如果有,是不是由本人承担?如果没有,那又怎么办?
第5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6题:
条据包括借条、收条和单据三大类。()
第7题:
A、领条
B、收条
C、借条
D、留言条
第8题:
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
①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1个月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②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③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④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
第9题:
A.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B.以“收”代“借”
C.自书借条
D.利用歧义
第10题:
去年因想买房,向母亲借了7万元,欠条是我打的(落款是xx夫妇),当时请父母家的邻居做的见证人(欠条上也签了字),钱是通过银行汇款,有汇款凭证(但就是汇到我的银行卡上了),但后来一直没找到合适房源,就拖着没买。今年因为婚姻出现矛盾打算离婚,钱也随着日常花销不见踪影,现在,如果母亲想追回,这能算做夫妻共同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