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有什么特点?

题目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有什么特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具有的特点:
(1)法律适用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包括国家授权的单位;
(2)必须在法定的权限以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3)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履行法定手续;
(4)在自己职权范围之内按法定程序适用法律规范时,其他国家机关和公民不得干涉和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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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有什么作用?


参考答案: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它是以工作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和,它与社会主义法相适应,是社会主义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思想保证。其作用表现在:
1.法律意识在法的形成过程中起着认识社会发展客观需要的作用。
2.法律意识在法的实施过程中起到调整的作用,并使人们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相协调。
3.法律意识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法律规范运用到解决具体问题、具体案件的活动即法的适用中,起着重要作用。
4.法律意识在公民、社会组织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2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有()两种方式。

A法律的遵守

B法律的公布

C法律的学习

D法律的适用


A,D

第3题:

苏联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有什么特点?这一特点对苏联的经济发展有什么影响?(13分)


正确答案:

第4题:

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特点。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有四个特点,即:
(1)法律适用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包括国家授权的单位。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规范的活动,必须在法定的权限以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解决法律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规范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履行法定手续。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自己职权范围之内按法定程序适用法律规范时,其他国家机关和公民不得干涉和妨碍。

第5题: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经济基言,它至少包括下列基本特点:
(1)生产力落后,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
(2)生产形态落后,任务就是实现从传统自然经济和小生产向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转变,这就是解放生产力;
(3)城乡二元结构,任务就是实现城镇化,解放占人口多数的农村劳动力。
(4)科学文化落后,任务就是科教兴国,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只有完成上述四个方面的转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算完成,因此这将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第6题:

在适用上,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相比有哪些特点

A.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排除规则的适用
B.法律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
C.法律原则可以部分的适用于案件
D.法律原则的适用存在于法律运作的全过程

答案:A,C,D
解析:
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案件的为法律规则,而非原则。

第7题:

论述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概念及其特点。


正确答案: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法律适用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和组成部分,司法权是司法机关的一项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享有此项权力。在我国司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司法程序合法才能维护国家司法形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司法程序制度保障主要包括民事诉讼程序法、行政诉讼程序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法。
(3)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审理、判决等活动本身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所作出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必须执行。

第8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有()两种方式。

A.法律的遵守

B.法律的公布

C.法律的学习

D.法律的适用


正确答案:AD

第9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是国家机关实施职能的活动。其他任何机关、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非经国家机关依法授权,不得进行这项活动。其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国家机关创制法律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的程序进行,无权立法的机关不能立法,有权立法的机关也不能随意立法。

第10题:

社会主义建筑地段地租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1)体现的是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关系。
(2)国家可以通过收取建筑地段地租,不断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和城市土地配置效益,并为企业之间的竞争创造平等条件。
(3)国家可自觉利用建筑地段地租,调节城市土地的分配与使用。
(4)区别于资本主义建筑地段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