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资格证(法律通用)

王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某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题目

王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某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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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杨某是A市某区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在2011年度考核中定位不称职,杨某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杨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B、杨某可以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复核

C、杨某可以向区政府提出申诉

D、杨某对区政府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该A市政府提出再申诉


答案:A

第2题:

吴某不服区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区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下列关于举证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吴某须证明自己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C.吴某须证明区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D.吴某须证明区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自己的权益


参考答案:B, D

第3题:

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


正确答案:C

第4题: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管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来,刘某拟将该商品房转卖给王某。王某向区房管局申请公开该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下列那些说法正确?()

A:区房管局认为王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刘某隐私的,应征求刘某的意见
B:区房管局公开信息时,可以向王某依法收取相关成本费用
C: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区房管局可以不予公开
D: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房管局可以不予公开

答案:A,B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据此,A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据此,B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预售预购备案登记的信息,是区房管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的信息,故属于政府信息。因此C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据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不需要证明自己与信息具有利害关系,故D项错误。

第5题:

某区卫生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生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以由区卫生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2)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级别管辖法院。所以选项B错误。(3)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C正确。(4)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D错误。

第6题:

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问:

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第7题: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通知》是抽象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不服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在非复议前置前提下,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不服而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受理缺乏法律依据,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正确答案:

1.本案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的;
  ②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原告不服的;
  ③复议机关拒绝受理复议申请或者不予答复,原告不服的。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复议机关皇芾砀匆樯昵氲男形切姓氐囊幌罹咛逍形蘼凼欠袷粲谛姓匆榍爸玫那樾危灰娌环酶匆榫龆ǎ梢云鹚撸ㄔ河τ枋芾怼?BR>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作出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判令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
5.本案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市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因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的就是该决定,故法院应当以该决定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
6.若本案原告上诉后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若认为该市、区政府调整补偿标准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撤回上诉是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三人无异议的,法院应予准许。

第8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正确答案:A

第9题: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期限;管辖【详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A选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个月的诉讼时效是未经复议的一般诉讼期限,只有经过复议的,才是2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为2个月,后来的《行政复议法》确定为60日)。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中的区政府就是法条中的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当而不是可以由中级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表述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规定,除本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案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应认定为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即具有违法性。D选项错误。

第10题:

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答案:D
解析: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详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至12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属于政府应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所以B说法错误不选。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可知,田某从事研究符合该条的科研的特殊需要,有权申请公开,具有申请人资格。所以A说法错误不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知,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因此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C说法错误不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说法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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