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资格证(法律通用)

尹某“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发生盗窃时,卢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没有受理,尹某损失财产2500元,该损失应由谁赔偿?()A、“110”指挥中心B、卢氏县公安局C、尹某自已承担D、“110”值班民警

题目

尹某“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发生盗窃时,卢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没有受理,尹某损失财产2500元,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 A、“110”指挥中心
  • B、卢氏县公安局
  • C、尹某自已承担
  • D、“110”值班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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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理发店发生盗窃时,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没有受理,致使李某损失财产5000元,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

A.“110指挥中心”

B.该县公安局

C.李某自已承担

D.“110”值班民警


参考答案:B

第2题:

尹某一日深夜回家经过一黑暗小巷时,见前面行走的龙某穿花衬衣,长发飘逸且身材瘦弱,以为是单身女子,便将龙某扑倒在墙角,等尹某欲实施奸淫时才发现龙某是一男子。后发现,龙某被尹某扑倒时即受轻伤。尹某的行为属于:()

A:强奸预备
B:故意伤害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C:强奸未遂,对象不能犯
D:强奸中止

答案:C
解析:
【考点】不能犯未遂。详解:尹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强奸罪。不能犯未遂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的区别在于从一般人角度看该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性与可能性。本题中长发、花衬衫的外形极有可能为女性,所以尹某行为有很大可能性侵害到女性性权利,只是偶然没有得逞,所以构成未遂。

第3题:

2001年6月尹某(男)与李某(女)登记结婚。2008年8月,尹某向法院起诉与李某离婚。下列情形中,尹某有权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A.李某在2008年8月时已怀孕6个月

B.李某于2008年7月因手术丧失生育能力

C.李某于2008年6月做了终止妊娠手术

D.李某与尹某在2007年1 O月生育一子


正确答案:B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关于离婚的特别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判断选项A、C、D均为限制范围内。应选B。

第4题:

尹某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总想找机会驾驶机动车。某日尹某见停在某小区内的一辆夏利轿车右后车门没有关严,便进入车内,接通点火电线启动汽车后,将车开走。车的主人发现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尹某将车开回。对尹某的行为处理正确的是()

  • A、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规定处罚
  • B、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盗窃公私财物的规定处罚
  • C、尹某的行为属盗窃中止,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 D、尹某的行为属盗窃未遂,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第5题:

渔具五级中的五部指网渔具部、()、()杂渔具部、特种渔具部。鱼耙属特种渔具部,笼籇属箔筌渔具部。


正确答案:钓渔具部;箔筌渔具部

第6题:

尹某因与马某共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尹某家庭生活困难,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故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尹某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可以作为尹某的保证人的是:( )。

A.尹某的父母

B.尹某的妻子

C.尹某的已经成家立业的姐姐

D.马某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据此,本题中尹某的父母和妻子因无固定收入来源,不能作为他的保证人。因马某是尹某的同案犯,属于“与本案有牵连的人”,也不能作为尹某的保证人。而尹某已成家立业的姐姐符合保证人的条件,可以作为尹某的保证人。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7题:

尹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尹某喝醉了酒,把酒店老板打伤。在周围群众抓捕他时,尹某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对于尹某应当给予处罚。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被告人丁某于2007年12月15日到某电器公司门市部闲逛时,发现中学同学乙某在该门市部做售货员,丁某见货架上摆满了高档电器,遂起盗窃之心。当晚,丁某到乙某家,密谋盗窃该门市部电器一事。乙起初不太同意,后来在丁的鼓动下同意了,乙并且要丁尽量小心,最好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2008年1月7日,丁某、乙某对该门市部实施了盗窃,盗窃电器的价值达7.25万元。在逃离现场时,乙为了破坏现场,把柜台后的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在逃跑的路上,丁某问乙某:“你在后面磨蹭什么?”乙某答:“我把电炉插上了。”丁某未吱声,事后才知道插电炉是为了放火。当晚,该门市部被大火烧毁。 假如此时丁某在门外等候乙某,正好遇到该门市部经理万某路过该门市部,万某顿生疑惑,问丁某:“你在这儿干什么?”丁某看不妙,遂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击向万某,万某倒地不省人事,这时,乙某从门市部出来,二人遂逃离了现场。万某后被他人救走,医学鉴定为脑震荡。本案中丁某、乙某的行为各构成( )犯罪。

A.丁某与乙某构成盗窃罪

B.丁某与乙某构成盗窃罪、放火罪

C.丁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盗窃罪,放火罪

D.丁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乙某构成盗窃罪,放火罪


正确答案:D

第9题:

尹某见小区停有一辆未锁轿车,便上车练习驾驶技术,练习完后将车停在原处附近,车主发现车辆有被挪动迹象,便报警。对尹某的行为以下处理正确的是()。

  • A、属于盗窃未遂,应追究刑事责任
  • B、属于盗窃中止,应追究刑事责任
  • C、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偷开机动车予以处罚
  • D、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盗窃予以处罚

正确答案:C

第10题:

赵某在长沙市甲区盗窃作案后到衡阳市乙区销赃,如果本案管辖权发生争议,应当由长沙市公安局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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