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资格证(法律通用)

个体工商户林某贩涉嫌偷漏税款,区国税局所属的税务所在调查后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欲寻求救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对于罚款的决定,林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林某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税务所C、林某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只能是区国税局D、林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区国税局

题目

个体工商户林某贩涉嫌偷漏税款,区国税局所属的税务所在调查后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欲寻求救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于罚款的决定,林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B、林某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税务所
  • C、林某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只能是区国税局
  • D、林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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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面几种情况中,行政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属于少数民族的李某在原籍民族自治县任县长

D.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个体工商户林某在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期间,采用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偷税共计8000余元。浏阳区国税局在2008年4月对其进行了查处,在充分调查其日常经营账目和对其询问的基础上,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决定。林某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为原处罚决定明显不当,将罚款数额变更为3000元。林某依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对于税务局的罚款决定林某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提起诉讼

B.市国税局是本案的复议机关

C.复议机关和浏阳区国税局为诉讼共同被告

D.若法院审理认为复议决定违法,则法院在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正确答案:ABD
84.【答案】ABD 【考点】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被告和一审判决【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费》第88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税收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不是复议前置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的国税局是垂直领导机关,对浏阳区国税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只能向市国税局提起复议申请。B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的被告是复议机关,而不是区国税局。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3条第2款的规定:“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D选项正确。

第3题:

个体工商户王某涉嫌偷漏税款,区国税局所属的税务所在调查后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欲寻求救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罚款的决定张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

B.王某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税务所

C.王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区国税局

D.王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区国税局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应以抗税罪定罪处罚的有( )。

A.甲动手殴打向自己催缴税款的税务人员常某,致其重伤
B.乙用刀扎破税务人员吴某的汽车轮胎,威胁其不要对自己的公司征税
C.丙以加害税务人员赵某之子相威胁,要求赵某免除丙所在单位的税款
D.丁对自己应缴纳税款的数额有异议,在争执过程中推搡了税务人员王某

答案:B,C
解析:
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暴力方法,是指对税务人员的身体实行强制和对税务机关的暴力冲击,如暴力围攻、殴打、捆绑、禁闭税务人员,公开抗拒纳税,或者对税务机关打砸、冲击,公然抗拒纳税。威胁,是指对履行税收职责的税收人员精神实行强制,如以杀害、伤害、威胁税务人员本人或以杀害、伤害税务人员的家属来威胁税务人员,使之因受恫吓无法履行正常的征税职责,行为人从而达到抗拒纳税之目的。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甲使用暴力致使税务人员重伤,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抗税罪,A选项错误。乙对税收机关的物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B选项正确。丙使用威胁的手段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C选项正确。丁只是推搡了税务人员,行为未达到暴力程度,不成立抗税罪,D选项错误。

第5题:

2010 年 10 月,某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未取得执照而从事经营,经该国税分局核定其应纳税额为 3000 元,国税局责令缴纳,王某拒不缴纳,国税局查封了其经营的全部商品和库存商品,其价值为 5000 元。王某在税务机关查封其商品第三天,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就在税务机关准备解除查封时,发现贴有封条的库房门已被打开,存货不翼而飞,税务机关承诺给予赔偿货物损失。王某认为税务机关不仅要赔偿货物损失,而且要赔偿未营业造成的损失。税务机关认为,查封货物是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决定对其营业损失不予赔偿。王某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某国税局对王某的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答案: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28 条的规定,本案中国税局应对所扣押商品丢失赔付相应的赔偿金,王某未营业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故不应予以赔偿。

第6题:

李某购买中巴车从事个体客运,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某县国税局要求李某限期缴纳税款1500元,并且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后,依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依照李某的违法行为直接向李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李某罚款2000元。同时告知李某有关的救济权利。后因李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经国税局多次催缴,李某仍未缴纳。该国税局依法对李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李某的中巴车扣押。李某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确定的税款过高,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李某于2008年 1月20日向有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税务机关对李某作出的处罚决定说法正确是( )。

A.该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定程序

B.税务机关在对李某进行处罚前,应当向李某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

C.税务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主动组织听证

D.税务机关对李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E.税务机关对李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正确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税务机关在对个人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之前,应当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7题: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区国税局在调查王某的偷税行为时,发现王某曾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区国税局应当立即指定2名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移送公安机关审批

B.区国税局正职负责人在接到涉嫌移送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C.公安机关对税务局移送的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

D.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税务局移送的案件之日起7日内,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选项A错误。正职负责人在接到涉嫌移送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选项B错误。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税务局移送的案件之日起3日内,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选项D错误。

第9题:

2010 年 10 月,某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未取得执照而从事经营,经该国税分局核定其应纳税额为 3000 元,国税局责令缴纳,王某拒不缴纳,国税局查封了其经营的全部商品和库存商品,其价值为 5000 元。王某在税务机关查封其商品第三天,主动到税务机关缴纳了税款,就在税务机关准备解除查封时,发现贴有封条的库房门已被打开,存货不翼而飞,税务机关承诺给予赔偿货物损失。王某认为税务机关不仅要赔偿货物损失,而且要赔偿未营业造成的损失。税务机关认为,查封货物是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决定对其营业损失不予赔偿。王某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中,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不妥?

答案:
解析: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 37 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只能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3000元),而本案中扣押全部商品价值 5000 元,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实施税收保全措施不当。

第10题:

个体工商户甲在某集贸市场从事服装经营。2019年1月,甲以生意清淡经营亏损为由,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所在地税务所责令其限期申报,但甲逾期仍不申报。随后,税务所核定其应缴纳税款1000元,限其于15日内缴清税款。甲在限期内未缴纳税款,并对核定的税款提出异议,税务所不听其申辩,直接扣押了其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扣押后甲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所遂将服装以1000元的价格委托某商店销售,用以抵缴税款。
  问题:
  1.根据税法规定,应如何处理甲的行为
2.分析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妥。


答案:
解析:
①税务所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有申诉、抗辩权,税务所未听其申诉;
  ③税务所核定甲某的应纳税款为1000元,而扣押了甲某价值1500元的一批服装,扣押货物的价值超过了应纳税款的价值;
  ④所扣押的商品未依法拍卖或变卖,而自行委托商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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