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某日下午14时,张某(男,15岁)骑自行车欲抢夺同学李某(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被发现,李某为免受侵害将张某推开,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张某轻微伤。事后,张某邀约赵某(男,18岁)一起教训一下李某,二人在学校附近一胡同内找到李某,赵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用木棍指着李某,说“不赔就打死你”。李某不同意,张某随即给了李某几拳,二人遂扭打在一起,均未受伤。当地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后,大喊“警察,不许打架”,直接要求三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下午15时到达派出所后,张某、李某要求联系其家长,民警未

题目

某日下午14时,张某(男,15岁)骑自行车欲抢夺同学李某(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被发现,李某为免受侵害将张某推开,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张某轻微伤。事后,张某邀约赵某(男,18岁)一起教训一下李某,二人在学校附近一胡同内找到李某,赵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用木棍指着李某,说“不赔就打死你”。李某不同意,张某随即给了李某几拳,二人遂扭打在一起,均未受伤。当地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后,大喊“警察,不许打架”,直接要求三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下午15时到达派出所后,张某、李某要求联系其家长,民警未予许可。民警分别询问三人后,发现出入很大,便将三人叫在一起当面对质,继续询问调查。当晚22时,张某的母亲听说儿子在派出所,便赶来要求见儿子一面,派出所民警以张某正在接受调查为由拒绝。次日下午16时,民警结束调查。3日后,派出所对张某作出处以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于当日执行,对赵某未作处罚。对于张某、赵某、李某三人的行为应当怎样定性?有哪些量处情节?对多个违法行为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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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与李某有仇。某日,李某看见张某拿着木棒向他走来,李某以为张某要报复,遂向张某抢先出手,将张某打伤。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 (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显然不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不正确。

第2题:

李某于2004年2月5日在马路上正常行走,被张某骑自行车撞倒,李某起来觉得无事没说什么就走了,2月7日李某觉得头痛,怀疑是张某撞的,2月9日到医院检查发现车撞部位有内伤,李某2月10日找张某要求支付治疗费,张某不同意,根据诉讼时效规定,此案的诉讼时效应从( )起算。


正确答案:C

第3题:

被告人王某(女,1985年3月20日出生,中学生) 于2000年4月6日骑自行车由学校回家。当骑至市郊某村时,因下坡车速较快,把同方向行走的李某 (男,58岁,农民) 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被告人王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时,又将李某压倒身下。当时被告人立即抱扶李某,因抱不动,便迅速跑到卫生院呼救。但因李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问:对被告人王某如何处理?为什么?请具体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①对被告人王某不应当作犯罪处理。②因为被告人王某是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其年龄只有15岁。③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款规定都是针对故意犯罪。因此,对被告人王某不应当作犯罪处理。

第4题: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赵某、王某、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 )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 张某
B. 罗某
C. 王某
D. 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第5题:

陈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多年未生小孩,李某与陈某商量欲收养一个孩子,陈某说改日去民政部办理。某日下午,陈某来到邻县人民医院,以其妻要来生小孩为由,事先预订病房。次日下午,同病房的一孕妇产下一男婴。次日深夜,陈某趁同病房的人熟睡之机,偷偷将该男婴抱走。对陈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绑架罪
B:拐骗儿童罪
C:偷盗婴儿罪
D:无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拐骗儿童罪的犯罪构成与认定。详解:拐骗儿童罪的手段主要表现为蒙骗、利诱,但偷盗、抢夺甚至抢劫婴幼儿的行为也可构成本罪。

第6题:

某甲骑自行车逆行,与正在执行公司运输任务的李某所开的130型卡车相撞,造成某甲的自行车报废。经查当时李某是违章调头。承担损失的应是( )。

A.某甲

B.李某

C.某公司和某甲

D.李某和某甲


正确答案:C
C。甲、李二人都有过错,但李的过错后果应由其所属法人负担,故C正确。

第7题: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最后互相打斗,张某被打成为轻微伤。由此张某记恨在心。为讨回公道,便趁李某不在的时候将李某的儿子骗到自己家里,喂其吃了安眠药。然后恐吓李某,要李某赔偿他之前就医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对李某的儿子不利。李某见张某迁怒于自己的儿子,怒火中烧,手持菜刀就冲到张某家中要与其拼命。在打斗过程中,张某抢过李某的菜刀顺势将李某砍成重伤并使其当场晕倒。张某误以为已将李某砍死,吓得赶紧逃至A省,张某因为生活所迫在A省抢夺了一妇女的钱包,包内有现金3000余元,张某被当场抓获,并如实交代了以前所犯的所有罪行。

下列选项中,对张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张某构成绑架罪
B.张某将李某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C.张某误以为将李某砍死,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D.张某抢夺妇女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的认定和定性问题,张某为了向李某索要钱财,将李某的儿子骗至家中并喂其吃了安眠药的行为属于绑架的性质。张某在与李某厮打中将李某砍至重伤,从其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李某的表现可看出,其对故意伤害的行为与结果是认识到的,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在A省抢夺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第8题:

被告人张某、赵某发现李某的手提包有大量人民币,遂谋行抢,张某乘李某不备从背后双手拦腰将李某抱住,赵某乘机将李某手中的提包抢走。张、赵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敲诈勒索罪

D.绑架罪


参考答案:A

第9题:

李某以前在银行工作,现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张某、赵某、王某、罗某想要投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其中,张某是李某同事的同学,赵某是李某的同学,王某是李某以前的同事,罗某是李某的妻子。请问这几个投资者中,( )的投资交易活动是李某应该回避的。

A、张某
B、罗某
C、王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第10题:

2000年7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1)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李某、张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王某、李某、张某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是王某仅仅窃得人民币200元,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元至2000元),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王某、李某、张某共同盗窃的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
(2)王某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条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本案中王某实施盗窃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所以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外成立其他罪名。所以,王某仅仅成立抢劫罪一罪。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抢劫罪。抢劫罪是历年来法律硕士考试案例分析题必考的题目,它涉及转化犯以及加重构成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常发多发的案件,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对抢劫罪予以充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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