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民警执法资格考试

甲唆使乙帮助杀死邻居丙。某日,乙按甲授意,到丙家中,与丙闲谈,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是()。A、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B、乙属于犯罪预备C、乙属于犯罪中止D、乙没有杀害丙,所以甲属于教唆未遂

题目

甲唆使乙帮助杀死邻居丙。某日,乙按甲授意,到丙家中,与丙闲谈,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 B、乙属于犯罪预备
  • C、乙属于犯罪中止
  • D、乙没有杀害丙,所以甲属于教唆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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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11岁)携带其父乙藏在家中的丁厂生产的炸药到邻居丙家玩耍,将炸药引爆,甲被炸身亡,丙的房屋被炸毁。丙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应是()

A.甲

B.乙

C.甲和乙

D.丁


参考答案:B

第2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一个13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处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的认定十分重要,是否成立共犯最重要之点是共同的故意,尤其是二人虽然共同作案但是彼此故意的内容不同的,不认为是共犯。这种问题是肯定要考的,因为这直接涉及到罪责的差别。在抢劫的情况下尤其重要,如:甲乙丙入户盗窃,甲乙进去了,丙留在外面,结果甲乙二人使用了暴力从而转化为抢劫,但丙仍然是盗窃,两者差别很大。下面我们讨论具体问题。A根据“部分行为共同责任”原则,共同犯罪中,一人放弃犯罪,未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影响共犯的成立。B中甲与其夫构成共犯,这里还涉及到特殊主体的理解问题,强奸一般认为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主体应该是男性,没有这种身份的妇女教唆、帮助那人强奸妇女同样也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C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认为属于间接正犯或间接实行犯,间接共犯有两个结论一是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二是利用者不认为是教唆犯,而认为是实行犯。当然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我国的实际,因为在我国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但参与命题的学者特别是留日的学者受这种说法的影响很大,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我们暂时就这样掌握。同理,如教唆不满14岁的人去杀人、抢劫,虽然表现为教唆的方式但是他们不是共犯,因为对方主体不够资格,属于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
D中甲与乙不构成共犯,帮助他人毁灭罪证属于事后帮助,类似于替盗窃罪犯、抢劫罪犯、贪污罪犯窝赃、销赃,替毒品犯罪分子窝藏毒品、毒赃,窝藏、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这一系列行为都属于事后帮助行为。事后帮助行为,第一不属于共犯;第二,如果法律将之规定为犯罪的(如帮助毁灭证据、窝赃、销赃罪),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定为单独犯罪就可以了;第三,事后帮助行为如果是事前通谋的以共犯论,这是共犯经常涉及的焦点问题,要加以注意;第四,甲杀了人后又指使乙去毁灭证据,甲本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罪?甲本身不构成毁灭证据罪,因为行为人本人犯一个罪行时,实施相应的掩盖罪责的行为或者窝赃、销赃的行为,是主罪(盗窃、杀人罪)的后续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对他人来说是事后帮助行为,但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单独成罪,作为主罪(杀人、盗窃)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即可。换言之,杀人之后毁尸的、盗窃之后销赃的,在定杀人、盗窃罪时已经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没有单独定罪的必要。

第3题:

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彩电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彩电卖给丙,丙以为彩电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款购得。对此,( )。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

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
解析:丙为善意第三人,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根据民法原理,甲无权要求丙返还彩电或赔偿损失,只能要求非法让与人乙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

第4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第5题:

若贷款年利率相同,甲按月计息、乙按季计息、丙按半年计息,年实际利率从大到小排列顺序正确的是(  )。

A.丙、乙、甲
B.乙、丙、甲
C.甲、乙、丙
D.甲、丙、乙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年实际利率的计算公式为:i=(1+r/n)n-1,当n>1时,i>r,且n越大,即一年中计算复利次数越多,则实际利率相对于年名义利率就越高。

第6题:

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甲和乙属于( )。

A.必要共犯

B.任意共犯

C.简单共犯

D.复杂共犯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任意共犯和复杂共犯的认定。根据共同犯罪能否任意形成可以将共同犯罪划分为任意共犯和必要共犯。所谓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情况。如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等,既可以由一人实施,也可由数人共同实施。当数人共同实施时,就构成任意的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乙二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罪,属于任意共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可以把共同犯罪划分为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在此情形下,共同犯罪人之问存在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之分,他们的行为以及故意的具体内容均有差异。复杂的共同犯罪,在各共同犯罪人中,有的实行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有的则实行非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从而有的是实行犯,有的是组织犯、教唆犯或者帮助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复杂共同犯罪中的共同犯罪人。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各自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二人共同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显然存在着教唆犯和实行犯的分工,所以,甲乙二人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第7题:

甲、乙、丙三个计算期相同的互斥方案,若有△IRR(乙-甲)>ic,△IRR(丙-乙)<ic,△IRR(丙-甲)>ic,则各方案从优到劣的排列顺序是()。

A:甲、乙、丙
B:乙、丙、甲
C:丙、乙、甲
D:乙、甲、丙

答案:B
解析:
根据题目甲、乙、两三个计算期相同的互斥方案,若有△IRR(乙-甲)>ic,则乙方案优于甲方案;根据△IRR(丙-乙)<ic,乙方案优于丙方案;△IRR(丙-甲)>ic,丙方案优于甲方案。所以,甲方案排在最后,其次是丙方案,乙方案最优,乙>丙>甲。

第8题:

甲某提议让乙某帮助杀死其养父丙某,并允诺事成后给1万元好处。期间甲乙二人多次预谋,甲某还带乙某到丙某家窥伺作案地点,辨认丙某。某日甲某与乙某电话联系,称当日下手机会最好,让乙某以找丙某买三轮车为由进入丙家,将丙某掐死。乙某按甲某授意,到丙某家,假意闲谈购买三轮车,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几天后,乙某因盗窃汽车案被审查期间,供述了上述事实。

A、甲某、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B、乙某没有犯甲某所教唆的罪,甲某属于教唆的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C、甲某是教唆犯,在此案中应当作为主犯处罚

D、乙某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同时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若贷款年利率相同,甲按月计息,乙按季计息,丙按半年计息,年实际利率从大到小排列顺序正确的是()。

A:丙、乙、甲
B:乙、丙、甲
C:甲、乙、丙
D:甲、丙、乙

答案:C
解析:
依据i=(1+r/n)n-1计算即可。

第10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A: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A项是共同犯罪,乙虽未去也成立杀人既遂;B项中甲某作为帮助犯与其丈夫成立共犯;C项乙拿自家东西难以认定为盗窃,不成立共犯;D项丙是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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