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民警执法资格考试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胡某控告魏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魏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胡某B、告知胡某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C、如已立案的撤销案件D、告知胡某撤回控告

题目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胡某控告魏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魏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A、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胡某
  • B、告知胡某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 C、如已立案的撤销案件
  • D、告知胡某撤回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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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50 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王某控告孙某故意伤害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以下何种情形的,不予立案?(  )

A.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孙某与王某是近亲属关系

C.孙某已经死亡

D.王某先辱骂孙某


正确答案:A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5条,被害人过错以及与加害人的近亲属关系并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2题:

魏某为公司的采购业务人员,下述中的哪种行为可能导致魏某在采购行为中发生利益冲突。( )

A.魏某曾经在采购相对方公司担任职务,但采购进行时实行了回避

B.魏某在采购相对方公司持有股票

C.魏某与采购相对方公司的某一位领导是大学舍友

D.其他可能影响魏某对采购事宜的客观判断情形


参考答案:BCD

第3题:

某晚,某寄宿中学门口的保安离岗,社会闲杂人员魏某持一把剪刀顺利进入该校男生宿舍进行抢劫,混乱中魏某接连扎伤三名学生,魏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这三名学生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

A.魏某承担侵权责任

B.学校承担侵权责任

C.若魏某无力赔偿,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D.魏某与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C

第4题:

魏某、王某系夫妻,育有一子魏某某,户籍所在地均为甲市A区。后魏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离婚,魏某搬至甲市B区居住,12岁的魏某某由王某抚养并监护。后王某改嫁,搬至甲市C区居住,儿子魏某某搬至位于甲市D区的姥姥家居住。两年后,魏某认为王某没有尽到监护义务,遂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变更儿子魏某某的监护权。请问有管辖权的法院为:(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C区法院
D.甲市D区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变更监护关系案件的管辖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作为被监护人的魏某某在甲市D区居住两年,已构成其经常居住地,因此甲市D区人民法院作为被监护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答案选D。

第5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县公安局机关该如何处理?( )

A.不予立案

B.要求甲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A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故选项A正确,BCD错误。

第6题:

胡某与本村魏某通奸,两人预谋毒害胡某的妻子李某。某日中午,胡某从地里回家,见李某在院子里摘豆角,厨房里煮着米饭,认为毒死李某的机会已到,急忙从里屋拿出“1605”农药瓶,往饭锅里倒了十来滴,然后往院外走,告诉李某他出去办事,饭做好后先吃别等他。李煮好饭后,正在炒菜,这时胡某的儿子(8岁)从外边玩耍回来,嚷着肚子饿,李某便先给儿子盛了一碗饭,儿子吃了几口,便喊肚子疼,一会儿便死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按照法定符合说,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B.魏某对胡某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C.李某致子死亡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按照具体符合说,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 )。

A.不予立案

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8题:

魏某与边某系多年好友,魏某死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珍爱的一架古琴赠与边某。魏某去世时边某正在国外出差,一年后边某回来方得知魏某已去世,又过一年边某才得知魏某曾将古琴赠与自己,边某能否向魏某子主张返还古琴?( )

A.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B.能。因为边某在魏某死亡后两年才知道魏某的遗赠

C.不能。因为边某未在魏某死亡后3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视为放弃

D.不能。因为已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边某无权要求返还


正确答案:B
「考点」接受遗赠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边某在魏某死后两年才知道受遗赠,其只要在知道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即可。故B正确,ACD错误。

第9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A.不予立案

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正确答案:A
[答案] A。[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据此,如果有上述五种情形,在侦查阶段一般是撤销案件。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进一步作出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因此,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则不予立案。

第10题:

2000年9月5日,某市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治安警察魏某和杨某以涉嫌盗窃为由将郭某带至派出所,对其刑讯逼供,致其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事发后,公安局对郭某表示赔礼道歉,魏某、杨某也因此受到刑事处罚。郭某请求公安局和魏某、杨某对其因刑讯逼供所致身体残疾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的赔偿责任性质如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考査的是对于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解和运用。
《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 利。这是有关国家赔偿责任的规定,该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损害 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造成的。(2)损害必须是行使职权所造成的。
(3)损害必须是行为人行使职权中的不法行为所造成的,如果致害行为没有违法性, 即使造成损害,也不能构成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机关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国家机关的侵权责任在下列情况下是可以免除的:一 是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致人损害的;二是因公民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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