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民警执法资格考试

黄某于深夜路见一女子,即上前对该女子强行蒙住头后实施奸淫。事后,发觉该女子是其妻子。对黄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构成强奸罪B、不以犯罪论处C、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D、构成虐待罪

题目

黄某于深夜路见一女子,即上前对该女子强行蒙住头后实施奸淫。事后,发觉该女子是其妻子。对黄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构成强奸罪
  • B、不以犯罪论处
  • C、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 D、构成虐待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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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l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因张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
(2)应当由女子偿付,因为此系张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张某自己没有过失。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些必要费用从理论上分析包括三项:笫一,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第二,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第三,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因此,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应当由女子偿付。
(3)能。因为此为张某在管理事务中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条依据同上题,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用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所以能请求女子偿付。
(4)由女子偿付。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有清偿之义务。
法条依据同上题。张某向服务员借的l00元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所以由女子偿付。如果从合同的相对性角度分析,张某是借款人,服务员是出借人,因此依法应由张某向服务员履行返还借款的义务,而不是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承担义务。
(5)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但如果女方自愿给予,法律可以接受。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的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行为。因此,无因管理具有无偿性,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
(6)不应赔偿。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无过失造成。
据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张某系在紧急情况下作出的行为,主观上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下列 36~40 题:

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第 36 题 对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的法律关系说法错误的有( )。

A.不存在法律关系

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C.债权法律关系

D.物权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D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扯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也即形成债权法律关系。

第3题:

甲在路上遇到一男子正在殴打一女子,遂上前制止,结果被该男子打伤。此案中,甲的损害应当由()。

A.该男子承担补偿责任

B.该女子承担赔偿责任

C.该男子与该女子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D.该男子承担赔偿责任,该女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D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4题:

黄某于深夜路见一女子,即上前对该女子强行蒙住头后实施奸淫。事后,黄某发现该女子是其妻子。黄某的行为()。

  • A、构成强奸罪
  • B、不以犯罪论处
  • C、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 D、构成虐待罪

正确答案:A

第5题:

周某深夜下班回家途中,发现一女子卧于地上,呕吐不止,周某遂打车将女子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花去医药费1000元,送医院的途中女子呕吐到周某的身上,弄脏了周某的羊绒大衣,周某花去干洗费1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女子与周某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
B:女子应向周某支付1000元医药费
C:女子没有义务向周某支付干洗费
D:女子没有义务向周某支付报酬

答案:B,D
解析:
周某没有救助女子的义务,但是为了救助该女子,将该女子送入医院急诊,周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女子并未受益,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周某救助女子时直接支出1000元医药费,应由女子承担,所以B选项正确。周某在救助中受到的损失,即支付的干洗费应由女子承担,所以C选项不正确。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只能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所以D选项正确。

第6题:

钱某和孟某一日晚上准备拦路抢劫,当晚11点左右两人前往一黑暗僻静处蹲守,见一单身女子经过,顿生不轨之心,遂将其拖入树林实施轮奸。事后,该女子边哭边骂,钱某觉得声音很熟悉,上前一看,认出是其妻子。对于钱某的行为,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预备) C.构成抢劫罪(未遂) D.构成强奸罪(既遂)


正确答案:ABC
钱、孟二人的最初犯意是抢劫,但在蹲守时犯意发生了改变,继而实施了强奸的行为。在刑法实践中,犯意并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因而两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抢劫罪。该案例的迷惑点在于,钱某实际强奸的对象是其妻子,这一错误认识是否影响钱某强奸犯罪的成立。这种情况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对象认识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的,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钱某主观上有实施强奸的故意,客观上实施强奸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构成强奸罪既遂。故本题答案为ABC。

第7题:

(一)

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请回答下列36一40题:

对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的法律关系说法错误的有( )。

A.不存在法律关系

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C.债权法律关系

D.物权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D
【答案】AD。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扯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也即形成债权法律关系。

第8题:

于某于深夜守候在某公司女工李某下夜班路过的小胡同内,意图强奸李某。待李某路过时,于某上前用手捂住李某的嘴,将其挟持到一隐蔽处正欲奸淫,却发现李某正值月经期,因听人说经期行房事后男人会得病而死,遂弃之而逃离,于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D

第9题:

尹某一日深夜回家经过一黑暗小巷时,见前面行走的龙某穿花衬衣,长发飘逸且身材瘦弱,以为是单身女子,便将龙某扑倒在墙角,等尹某欲实施奸淫时才发现龙某是一男子。后发现,龙某被尹某扑倒时即受轻伤。尹某的行为属于:()

A:强奸预备
B:故意伤害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C:强奸未遂,对象不能犯
D:强奸中止

答案:C
解析:
【考点】不能犯未遂。详解:尹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强奸罪。不能犯未遂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的区别在于从一般人角度看该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性与可能性。本题中长发、花衬衫的外形极有可能为女性,所以尹某行为有很大可能性侵害到女性性权利,只是偶然没有得逞,所以构成未遂。

第10题:

于某于深夜守候在某公司女工李某下夜班路过的小胡同内,意图强奸李某。待李某路过时,于某上前用手捂住李某的嘴,将其挟持到一隐蔽处正欲奸淫,却发现李某正值月经期,因听人说经期行房事后男人会得病而死,遂弃之而逃离,于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 B、犯罪预备
  • C、犯罪既遂
  •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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