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

下列情形,如犯罪嫌疑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也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可以认定毒品犯罪故意中“明知”的是()。A、甲携带毒品经过海关,但以伪装手段逃避海关检查B、乙被人举报,民警在其居住院落中查出毒品C、丙在某KTV唱歌时,被查出其外衣口袋中藏有毒品,但未吸食D、丁在机场通过安检时,被怀疑携带毒品,经对在旁边弃物桶中发现的毒品包装物上留下的指纹进行鉴定,其中有丁的指纹,但也有其他人的指纹

题目

下列情形,如犯罪嫌疑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也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可以认定毒品犯罪故意中“明知”的是()。

  • A、甲携带毒品经过海关,但以伪装手段逃避海关检查
  • B、乙被人举报,民警在其居住院落中查出毒品
  • C、丙在某KTV唱歌时,被查出其外衣口袋中藏有毒品,但未吸食
  • D、丁在机场通过安检时,被怀疑携带毒品,经对在旁边弃物桶中发现的毒品包装物上留下的指纹进行鉴定,其中有丁的指纹,但也有其他人的指纹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证据中属于“正面防御型”辩护证据的有()。

A、证明犯罪嫌疑人从未进入过犯罪现场的证据

B、证明犯罪嫌疑人尚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证据

C、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证据

D、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

E、证明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行为的证据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年试卷二第66题)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正确答案:ABD

第3题: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正确答案:ABD
[考点]证据的审查判断[解析]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根据证据不同的种类,规定了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2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视听资料经审查或者鉴定无法确定真伪的;(二)对视听资料的制作和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提供必要证明的。”选项A中的视听资料存在该条文所列举的第2项证据瑕疵,因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A项为应选项。《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24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四)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五)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六)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七)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八)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九)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很多考生未对上述条款第5项中的“鉴定对象”、“送检材料”及选项B中的“比对样本”的概念作出准确理解在此试举例加以解释:某案件的侦查活动中,需要对案发现场遗留的一根头发进行DNA检测以判断该头发是否是犯罪嫌疑人的,则该D.NA.检测的对象为遗留现场的头发,在做检测时,送检材料必须是该取自案发现场的头发,即“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的一致性”。判断该头发是否是犯罪嫌疑人的,不仅需要送检材料,还需要比对样本。即直接取自犯罪嫌疑人的头发。只有将案发现场的头发(送检材料)和犯罪嫌疑人的头发(比对样本)的DNA检验结果作出比对后,才能判断出案发现场的头发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由此可见,在鉴定活动中,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必须具有一致性,而送检材料和比对样本的来源则是不一致的,否则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选项B为应选项。《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二)讯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时,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或者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根据上述条文第1项规定,选项D中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的询问笔录。即使有侦查人员注明情况,亦不得作为定案依据。D项为应选项。选项C为证人证言是证人对其亲身感知的案件事实情况进行陈述,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不当选。[陷阱点拨]本题陷阱设置有两处:一是考生对鉴定中的“鉴定对象”、“送检材料”、“比对样本”等概念理解错误,将B项漏选,在此提示考生不仅要熟悉法律条文规定,也应对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常识性知识有所了解。二是认为选项C的证据为间接证据,不能独立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发生而将其误选。但“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与“证据能否独立证明案件事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间接证据只要经过法定收集、取得程序,符合证据资格要求,即使不能独立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发生,也可作为定案依据对案件的部分事实情节起到证明作用。[难度系数]***

第4题: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qu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属被蒙骗的除外()。

A、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B、体内藏匿毒品的

C、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的报酬而携带、运输毒品的

D、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毒品的


答案:ABCD

第5题:

作为逮捕的适用条件之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应同时具备的情形有()

A、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B、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C、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确实、充分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参考答案:A,B,D

第6题:

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正确答案:ACD

第7题:

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2011年试卷二第67题)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正确答案:ACD

第8题:

下列关于非法证据的证明说法中,哪些不正确()

A、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B、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非法证据的证明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C、控方承担证明责任

D、法院承担证明责任


参考答案:BD

第9题:

犯罪嫌疑人不能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时,也不能确定其有罪。()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第10题: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答案:A,B,D
解析:
【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4条的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因此选项A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A正确。第85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属于前述第5项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而C中的情况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情况,因此选项C并非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1条规定:“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二)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三)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因此,选项D不能作为定案根据,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