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

被告人王某,男,55岁,农民。 被告人王某系经营花卉的专业户。从某年入春以来,王多次发现有人晚上翻墙入院偷花,虽然采取了一些防范办法,但仍不断发生花木被盗走的事。王为了防止被盗和抓住小偷,于同年8月初在自家院内沿墙拉上一根铁丝做电网。他又怕电死人,即去掉电源插销上的一片铜片,以为只接一根火线不会电死人,并在铁丝通电后,用手背试过一次。此后,他每天晚间给电网通上220伏的交流电。 9月10日晚9时许,被害人刘某(男,21岁),伙同张某(都是农民),冒雨到王家偷花。刘脱掉拖鞋交给张,自己赤脚,光着膀子跳入院内

题目

被告人王某,男,55岁,农民。 被告人王某系经营花卉的专业户。从某年入春以来,王多次发现有人晚上翻墙入院偷花,虽然采取了一些防范办法,但仍不断发生花木被盗走的事。王为了防止被盗和抓住小偷,于同年8月初在自家院内沿墙拉上一根铁丝做电网。他又怕电死人,即去掉电源插销上的一片铜片,以为只接一根火线不会电死人,并在铁丝通电后,用手背试过一次。此后,他每天晚间给电网通上220伏的交流电。 9月10日晚9时许,被害人刘某(男,21岁),伙同张某(都是农民),冒雨到王家偷花。刘脱掉拖鞋交给张,自己赤脚,光着膀子跳入院内(墙高1.88米),上身碰在铁丝上,触电倒地。张在外听到一声惨叫,爬墙往里一看,见刘躺在地上不动,便去刘家找人救助。被告人听到有喊声,出门见有人触电,即叫人拔掉电源插销,然后用三齿耙将被害人刘某勾离电线。张等人赶来抢救时,刘已死亡。 【问题】对被告人王某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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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合议庭由审判员李某、助理审判员王某和人民陪审员张某组成。在案件合议过程中,李某认为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王某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张某认为被告人无罪。则合议庭应当做出什么判决?( )。

A.被告人构成盗窃罪

B.被告人无罪

C.合议庭应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合议庭应将案件提交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3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由此可见,李某、王某和张某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其权利是相等的。第148条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由此也可看出,三人的表决权也相等。所以A和B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这一点与仲裁有所不同,可比较记忆。依照《高院解释》第114条的规定,“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C正确。

第2题:

王某,16岁,将同学胡某打成重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某的父亲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王某的父亲赔偿损失。则王某的父亲具有何种身份?( )。

A.民事被告人

B.法定代理人

C.刑事被告人

D.赔偿义务人


正确答案:BD
尽管依照法律的规定,王某的父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赔偿义务,但王某仍然具有权利能力,仍应由其充当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在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中,仍应注明王某为被告人,王某的父亲只是法定代理人。故选B、D。

第3题:

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乡。途中在株洲转车,二人身上所带钱已经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获。

试问: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3巴罪预备阶段。因为李某、王某敲们的行为属于抢劫的准备阶段,并没有”着手”实施抢劫的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即没有采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让店主立即交出财物,因此属于抢劫罪的预备阶段。

第4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89~90 问题: 被告人王某被公诉机关以经济诈骗为由提起公诉,王某辩称不是经济诈骗,而是经济纠纷,并找到律师周某,要求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周某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王某不仅从事了诈骗犯罪活动,而且还有伪造证据的行为。周某打算进行有罪辩护,但被告人王某坚持让周某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并声称因周某知道的太多了,如不听话,将找人好好收拾周某。周某想终止委托关系。问:

第89题:律师周某接受被告人王某的委托后,被告人王某的哪些行为或者要求,构成律师周某终止委托关系的理由?( )。

A.王某所提出的要求不仅过分,而且带有欺诈的性质

B.王某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所谓证据是伪造的,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C.王某对律师周某进行人身威胁

D.王某的要求有可能会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ABC

「考点」律师合法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条件「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0条的规定,只有ABC项构成律师周某拒绝代理的正当理由。D项王某的要求有可能会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能成为律师拒绝代理的正当理由。所以正确答案应为ABC

第5题:

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起了上诉,第二审程序便正式启动了。在第二审的审理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B.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C.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调查D.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辩论


正确答案:AB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2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AB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据此,C当选。

第6题:

被告人王某,男,24岁,工人。

被告人陈某,男,30岁,农民。

1994年10月6日,被告人王某欲筹措一笔资金做螃蟹生意,找到其内弟陈某借钱。陈说:我没那么多钱,但同村张某因做预制板生意,手中定有大笔现金,只是怕不愿外借。”王某随说:我有一个办法,让他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陈问什么办法,王随后说出绑架张某读小学的孩子的想法,并让陈某提供张子的相貌外部特征与放学路线,王某于第2天在张子放学路上将其挟持到等候的吉普车上,陈某驾车到县城,然后,王、陈2人将张子关进一间无人居住的地下室内。王写信给张。称:张老板,本人因急需一笔款项,烦请帮助1万元。有诚意将货于××日送到××处,我保证贵子安全。”

【问题】本案被告王、陈2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勒索罪?绑架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与抢劫罪有如下区别:(1)取得财物的对象不同、绑架罪的行为人是向被绑架者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或单位索取财物;抢劫罪的行为人则直接劫取被害人财物;(2)取得财物的方式不同。绑架罪取财的方式是间接的,行为人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或带口信等方式要挟第三人或单位交付财物,且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抢劫罪则是通过实施暴力、威胁、麻醉等方式当场直接掠取被害人的财物。
另外,绑架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勒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绑架所勒索的是被害人所欠行为人的合法债务,则应定为非法拘禁罪。就本案而言,王、陈二人用暴力将张子绑架,向张索要1万元赎身钱,其主观方面符合绑架罪特征。


第7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正确答案:B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刘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第8题:

被告人王某(女,1985年3月20日出生,中学生) 于2000年4月6日骑自行车由学校回家。当骑至市郊某村时,因下坡车速较快,把同方向行走的李某 (男,58岁,农民) 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被告人王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时,又将李某压倒身下。当时被告人立即抱扶李某,因抱不动,便迅速跑到卫生院呼救。但因李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问:对被告人王某如何处理?为什么?请具体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①对被告人王某不应当作犯罪处理。②因为被告人王某是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其年龄只有15岁。③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款规定都是针对故意犯罪。因此,对被告人王某不应当作犯罪处理。

第9题: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A.被告人某甲

B.被害人

C.审判员王某

D.公诉人


正确答案:A

第10题:

被告人,王某,男28岁,工人。被告人王某因多次受到车间主任刘某的批评,对其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一天夜里,刘某在单位值班,王某乘其熟睡之机,放火将值班室点燃,大火燃起后,王某又怕造成严重后果,难逃罪责,就用石头将值班室窗户玻璃砸碎,惊醒刘某后,王某逃走。刘某冲出屋子后,与起来的群众一起灭火,虽然及时将大火扑灭,但造成了部分财产的损失。

试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在本案中
(1)在客观方面,王某已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被告人明知点燃有人睡觉的房子会造成人亡财毁的严重后果,但出于报复动机,仍故意地实施放火行为。其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2)王某实施放火行为后,由于害怕罪行败露,被迫究责任,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刘某死亡的后果发生,这是符合刑法有关犯罪中止规定的。
(3)王某虽然在主观上想以放火为手段,杀伤特定的人,但其放火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因而以放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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