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考试

计算题:某市甲工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其闲置的厂房与乙企业的某土地使用权交换,由乙企业支付差价款120万元;甲企业还接受丙企业以房产进行的投资,丙企业投资入股的房产市场价值为350万元。计算甲企业应缴纳契税(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

题目

计算题:某市甲工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其闲置的厂房与乙企业的某土地使用权交换,由乙企业支付差价款120万元;甲企业还接受丙企业以房产进行的投资,丙企业投资入股的房产市场价值为350万元。计算甲企业应缴纳契税(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350×4%=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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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企业以价值300万元的办公用房与乙企业互换一处厂房,并向乙企业支付差价款100万元。在这次互换中,乙企业不需缴纳契税,应由甲企业缴纳。(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互换房屋中契税的缴纳。根据规定,房屋互换中,互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本题中,多交付货币的一方是甲方,因此应该由甲方缴纳契税。

 

第2题:

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厂房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乙企业,厂房作价500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乙企业和甲企业对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但就厂房的转让一直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丙企业知道甲企业转让厂房之事,愿意以5500万元购买该批厂房和机器。甲企业认为自己之前吃亏了,便以厂房和机器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由,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机器设备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B.厂房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C.厂房所有权仍归甲企业,甲企业有权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D.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合同有效,乙企业有权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过户手续


正确答案:AD
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取得问题。本案中,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转让合同既涉及动产的转让,也涉及不动产的转让。对于机器设备的转让而言,该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且由于甲企业和乙企业进行了清点,办理了交接手续,发生了该机器设备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对于厂房的转让而言,其合同是有效的,但因未办理登记而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因此,甲企业主张该转让合同无效是不能成立的,乙企业可依据该转让合同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所有权过户手续。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第3题:

甲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建厂房,.邻近的乙企业将闲置的500平方米土地转让给甲企业。后因甲企业未按期支付转让款,故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一直未办理。甲企业凭与乙企业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到市建设局申请建房许可,并给予该局主管局长李某“好处费”5万元。市建设局决定给予甲企业在乙企业闲置的500平方米土地上建房的许可。甲企业获得许可后,不顾乙企业的反对动工建设。乙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甲企业承担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受诉法院若在诉讼中发现李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检察院,并中止本行政案件的审理

B.甲企业在乙企业土地上建房给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甲企业承担赔偿义务,市建设局无须承担赔偿义务

C.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承担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责任,属于民事纠纷,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不能合并审理

D.若在诉讼中,市建设局决定撤销本案中的施工许可,受诉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ABCD
84.答案:A、B、C、D 考点:诉讼中止、诉讼终止、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讲解: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 ……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据此,选项A“受诉法院若在诉讼中发现李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检察院”的表述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1条第1款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在本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市建设局建房许可的合法性,李某是否构成受贿犯罪,不影响该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行政案件不应中止,故选项 A“并中止本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表述有误。根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3条第1款,被告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与他人恶意串通共同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市建设局与甲企业存在恶意串通,违法实施建房许可侵犯乙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事实,故市建设局应当与甲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市建设局无须承担赔偿义务”的表述有误。根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3条第2款,在行政许可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一并解决有关民事赔偿问题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据此,选项C“不能合并审理”的表述有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原告不撤诉,就必须继续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故选项D“终止审理”表述错误。

第4题:

甲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扩建厂房,邻近的乙企业将闲置的500平方米土地转让给甲 业。后因甲企业未按期支付转让款,故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一直未办理。甲企业凭与乙企业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到市建设局申请建房许可,并给予该局主管局长李某 “好处费” 5万元。市建设局决定给予甲企业在乙企业闲置的500平方米土地上建房的许可。 甲企业获得许可后,不顾乙企业的反对动工建设。乙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甲企业 承担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受诉法院若在诉讼中发现李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检察院, 并中止本行政案件的审理
B.甲企业在乙企业土地上建房给乙企业造成的损失,由曱企业承担赔偿义务,市建设 局无须承担赔偿义务
C.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承担侵犯其土地使用权的责任,属于民事糾纷,受理行政诉讼的 法院不能合并审理
D.若在诉讼中,市建设局决定撤销本案中的施工许可,受诉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诉讼中止、诉讼终止、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讲解: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 ……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据此,选项A “受诉法院 若在诉讼中发现李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当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检察院”的表述正确。《行 政诉讼法解释》第51条第1款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 案件尚未审结的;……”在本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市建设局建房许可的合法性, 李某是否构成受贿犯罪,不影响该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行政案件不应中止,故选项 A “并中止本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表述有误。
根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3条第1款,被告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与他人恶意 串通共同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市建设局与甲企业 存在恶意串通,违法实施建房许可侵犯乙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事实,故市建设局应当与甲企业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 “市建设局无须承担赔偿义务”的表述有误。
根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3条第2款,在行政许可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一并解 有关民事赔偿问题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据此,选项C “不能合并审理”的表述 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
民法院经审査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原告不撤诉,就必须继续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故选项D “终止审理”表述错误。

第5题:

甲企业以价值300万元的办公用房与乙企业互换一处厂房,并向乙企业支付差价100万元。在这次互换中,乙企业不需缴纳契税,应由甲企业缴纳。(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互换房屋中契税的缴纳。根据规定,房屋互换中,互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本题中,多交付货币的一方是甲方,因此应该由甲方缴纳契税。

第6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等值交换一处厂房,在这次厂房交换中,甲乙企业都需缴纳契税。()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7题:

某市甲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乙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08年1月1日签订厂房转让合同,将本厂厂房转让给乙企业自用。该厂房的账面净值为1 000万元,转让价格为2 200万元。该厂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原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因转让房产,甲企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费30万元。有关税率为:契税税率5%,当地房产税的扣除标准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和乙企业应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并请计算乙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


正确答案:
甲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计算如下:
(1)应缴纳的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补交土地
使用权出让费30万元):
应缴纳的契税=30×5%=1.5(万元)
(2)应缴纳的营业税=2 200×5%=110(万元)
(3)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10×(7%+3%)=11(万元)
(4)应缴纳的印花税=2 200×0.05%=1.1(万元)
乙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计算如下:
(1)应缴纳的契税=2 200×5%=110(万元)
(2)应缴纳的印花税=2 200×0.05%=1.1(万元)
2008年度乙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计算如下:
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2 200×(1-20%)×1.2%=21.12(万元)

第8题:

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公司购买棉花10吨,价值10万元。甲公司为乙公司开出了一张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是工商银行某市分行。乙公司为偿还欠丙公司的债务,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丙。丙持汇票要求工商银行某市分行承兑,汇票得到了承兑。下列关系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 )。

A.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棉花买卖合同关系

B.甲公司与工商银行某市分行的关系

C.丙公司与工商银行某市分行的关系

D.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正确答案:C
  【考点】票据关系
    【解析】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票据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也称票据基础关系,是指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和资金关系。原因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授受票据的理由。票据预约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在授受票据之前,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地等事项达成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资金关系是指汇票出票人和付款人、支票出票人与付款银行或其他资金义务人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棉花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出票和票据背书转让行为的原因,属于原因关系。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原因关系只存在于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一经转让,其原因关系对票据效力的影响力即被切断。甲公司是汇票的出票人,工商银行某市分行是汇票的付款人,所以二者之间的关系属于资金关系。一般来说.资金关系的存在或有效与否,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丙公司是汇票的持票人,工商银行某市分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是付款人,承担第一位的付款义务,二者之间的关系属于票据关系。因此,只有C项是合适的选项

第9题:

下列行为中,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A.某企业通过国家机关将其房产无偿赠与社会公益事业
B.房地产评估增值
C.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D.某企业将房产出租取得租金收入
E.某企业将其闲置厂房出售

答案:A,B,D
解析:
选项C: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房地产的所有权属已发生转移,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给予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选项E:企业将闲置的厂房出售,因所有权属已发生转移,故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10题:

甲企业认为乙企业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某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责令乙企业支付给甲企业18万元赔偿金的决定。乙企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属于行政裁决
B:乙企业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诉讼
C:甲企业与乙企业请求一并解决赔偿纠纷的,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D:诉讼中,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的,应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B,C
解析:
所谓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处理决定。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针对是专利侵权赔偿纠纷这一民事纠纷,故属于行政裁决。A项正确。特别注意:在确定行为的类型时,不考虑其合法与否。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之提起的应当是行政诉讼,故B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据此,对行政裁决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行政裁决违法;二是民事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后一条件,C项已经交代。这儿的第一条件其实也具备,理由是根据《专利法》第60条规定,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某市知识产权局无此赔偿数额纠纷的裁决权。故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行诉撤诉规定》)第4条第3项,在行政裁决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注意其中“书面认可”条件。D项并没有强调这个条件,故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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