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账面销售额(含增值税价)及包装物押金情况如下:10吨粮食白酒、5吨黄酒含税销售额分别为280.8万元、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分别为24.57万元、11.7万元,当期到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分别为4.68万元、5.85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第1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销售红酒取得收入100万元,销售啤酒取得收入200万元,销售黄酒取得收入50万元,在销售时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分别为5.85万元、11.7万元,23.4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为( )万元。
A.59.5
B.63.5
C.60.35
D.69.5
第2题:
某生产果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140.4万元(含税),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4.68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20.4
B.20.74
C.21.08
D.20.7978
第3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黄酒和高档酒瓶的销售。2009年5月账面销售额 (含增值税)及包装物押金情况如下:白酒、黄酒和高档酒瓶销售额(含税)分别为280.8万元、128.7万元、300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分别为24.57万元、11.7万元、28万元,当期到期而没有收回包装物押金分别为4.68万元、5.85万元、10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为( )万元。
A.59.5
B.63.5
C.103.92
D.108.96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销售收入为321.7万元(含税)。当月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9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15.82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万元。
A.25.69
B.35.26
C.37.60
D.47.60
第7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黄酒和高档酒瓶的销售。2008年5月账面销售额(含增值税)及包装物押金情况如下:白酒、黄酒和高档酒瓶销售额(含税)分别为280.8万元、128.7万元、300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分别为24.57万元、11.7万元和28万元,当期到期而没有收回包装物押金分别为4.68万元、5.85万元、10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为( )。
A.59.5万元
B.63.5万元
C.103.92万元
D.108.96万元
第8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销售额(含增值税价)及包装物押金情况如下:10吨粮食白酒、5吨黄酒含税销售额分别为280.8万元、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分别为24.57万元、11.7万元,当期到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分别为4.68万元、5.85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黄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240元/吨)
A.59.50
B.63.50
C.53.32
D.69.50
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其包装物押金不缴纳消费税;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就需要缴纳消费税,到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不再计征消费税。
销售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280.8÷(1+17%)+24.57÷(1+17%)]×20%+10×2000×0.5÷10000=53.2(万元)
销售黄酒应纳消费税税额=5×240÷10000=0.12(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53.2+0.12=53.32(万元)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