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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乙企业又怠于行使自己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80万元。对于甲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甲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B、在代位权诉讼中,甲公司胜诉的,诉讼费由丙公司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C、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丙公司向甲公司履行清偿义务,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消灭D、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清偿80万元E、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清偿50万元

题目

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乙企业又怠于行使自己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80万元。对于甲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
  • B、在代位权诉讼中,甲公司胜诉的,诉讼费由丙公司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 C、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丙公司向甲公司履行清偿义务,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消灭
  • D、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清偿80万元
  • E、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清偿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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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货款一直未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的技术许可费已经到期,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的债权。经查,甲公司拥有价值1000万元的高级写字楼

一幢、价值50万元的轿车8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乙公司可以主张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D.乙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D
16.【答案】D 【考点】代位权的行使条件【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园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入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是放弃到期债权,而非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因此,选项A项不正确。《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入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放弃到期债权,但是其仍有其他财产足以清偿乙的债权,因此,不会损害债权人乙,因此甲公司有权放弃其对丙公司的债权是有效的。据此,选项BC错误,D项正确。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C.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D.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正确答案:B
(1)选项A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入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已的债权.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2)选项CD: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第3题:

第 21 题 甲企业欠乙企业一笔300万元的到期货款,甲企业一直未予以清偿,乙企业发现丙公司欠甲企业一笔45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企业一直怠于行使该权利,丙公司也未清偿,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乙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代位行使甲企业对丙公司的权利。下列有关该情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由于乙企业转而向丙公司行使权利,因此甲企业对乙企业的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此影响

B.乙企业可以自行向丙公司要求清偿,不必通过人民法院行使

C.乙企业对甲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和甲企业对丙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均发生中断

D.甲公司对丙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发生中止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乙企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和债务人(甲企业对丙公司)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另外,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行使代位权应通过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自行行使,因此选项B的表述错误。

第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撤销权。选项AB: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选项C: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选项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5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与丙公司合意,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债权即转让完成
B.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清偿债务
C.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抵销
D.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即可在甲丙之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未通知债务人乙公司时。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可以以未经通知为由抗辩。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乙公司互相享有债权、负有债务,且均已届期。债务人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选项D正确,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第6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乙公司对丙公司和丁公司各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因乙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无力偿还甲公司债权,甲公司通过诉讼代位行使对丙公司20 万元债权,获得胜诉判决。丙公司在向甲公司偿还10 万元后表示无力偿还。现甲公司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A.请求乙公司偿还10 万元

B.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10 万元债权

C.请求乙公司承担10 万元的担保责任

D.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行使代位权已获得支持,丙公司向甲公司偿还20万元,这导致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归于消灭。因此,丙公司无力还款,乙公司既不再负偿还责任,也不负担保责任,故A选项错误。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已无任何请求权,故其也无权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权,B选项错误。由于丙公司无力还款,作为债权人,甲公司有权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故D选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一)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的行使方式。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①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②诉讼当事人的结构为:(a)原告:债权人。(b)被告:次债务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债务人(注意:法院“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
3.次债务人可行使三种抗辩:①代位权欠缺成立要件的抗辩;②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经审查抗辩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
(二)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胜诉的:①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②其他必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3条)。

第7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第8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30万元

B.以债务承担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C.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以债权让与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E.以甲公司名义起诉丙公司,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AC

第9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货款一直未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的技术许可费 已经到期,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的债权。经查,甲公司拥有价值1000万元的高级写字楼 一幢、价值50万元的轿车8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乙公司可以主张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无效
C.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D.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解析丨《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是放 弃到期债权,而非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 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杈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 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人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放弃到期债权,但是其仍有其他财产足以清偿乙的,债权,因此,不会损害债权 人乙,因此甲公司有权放弃其对丙公司的债权是有效的。据此,选项BC错误,D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请求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乙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D项对除斥期间的期限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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