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专题

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乙公司了解到甲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应于1年前向甲公司支付40万元的货款,但至今没有支付,甲公司也迟迟没有向丙公司索要货物,根据民法理论,若乙公司行使代位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B丙公司若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C若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曾经以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向丙公司催缴欠款,则可以证明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D乙公司只能就甲对丙享有的30万债权行使代位权E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乙公司了解到甲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应于1年前向甲公司支付40万元的货款,但至今没有支付,甲公司也迟迟没有向丙公司索要货物,根据民法理论,若乙公司行使代位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

丙公司若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

若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曾经以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向丙公司催缴欠款,则可以证明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D

乙公司只能就甲对丙享有的30万债权行使代位权

E

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迟延履行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保全制度。债务人迟延履行到期债权的,此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债权人通过诉讼,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此时乙公司是原告,丙公司是被告,甲公司是第三人。所以选项A错误。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选项B正确。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如果甲公司仅仅是采用催告的方式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也不能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因此选项C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所以选项D正确。法律没有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期限,所以选项E错误。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而乙公司则欠丙公司50万元,于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将欠乙公司的货款直接支付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迟迟不向丙公司付款。在此情形之下,谁(乙公司还是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乙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或丙公司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合同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规定,甲公司不如约向丙公司付款时,只有其债权人即乙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丙公司,由于其与甲公司之间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其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 .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3题:

第 7 题 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款到期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60万元,甲公司却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财产以偿还甲公司借款;对此案看法正确的是(  )

A.乙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向丙公司行使代位权

B.乙商业银行应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代位权

C.乙商业银行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D.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以60万元为限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急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

第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选项D: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第5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到期,甲公司有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100吨一级大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交付150吨二级大米,乙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以对甲公司的债权抵销对甲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10万元维修费,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未到期,甲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的通知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
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销,但是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入主张抵销。A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的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B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但是品质不同,因此不能抵销,所以B选项不正确。(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虽然《合同法》规定双方债权均应届履行期,但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偿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但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均可抵销,所以C选项不正确。(4)必须是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抵销是单独法律行为,自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抵销不能附期限或者条件,因为抵销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销则能克服这一弊端。如果允许抵销附条件或者期限,使抵销的效力不确定,就与抵销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选项中甲公司的抵销主张附期限,不应发生抵销的效力,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不得向甲主张

D.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E.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保全制度。本题中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其行为危害了乙公司的债权,则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一切费用,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请求偿还。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

第7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债款200万元,但甲公司并不积极向丙公司索要。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银行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D.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10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因此,A选项不正确。B选项所述是撤销权,题干所述情况属于代位权的条件,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因此,C选项不正确。

第8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30万元

B.以债务承担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C.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以债权让与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E.以甲公司名义起诉丙公司,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AC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 问: (1)法院是否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 (2)若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花费3000元必要费用,此费用应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1)法院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损害了债权人乙商业银行的利益,因此,乙商业银行有权行使代位权,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 (2)花费的3000元费用应由甲公司承担。《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10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撤销权。选项AB: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选项C: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选项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