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规定,国家对服务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境内机构和个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
第1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故意分拆是指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为逃避外汇限额管理,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等频繁与境外收(付)款方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行为。
第2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按国际收支申报的规定办理申报。
第3题: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需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第4题:
国家对国际贸易的法律管制包括国家对()。
第5题:
外债专户内的资金使用用途必须是() 。
第6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本细则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7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代垫或分摊的服务贸易费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第8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应留存每笔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交易单证()备查。
第9题: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适用于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等除货物贸易以外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
第10题:
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外汇管理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