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第1题:
除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第2题: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3题:
第4题: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第5题:
营改增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可以在“进项税额”科目中继续核算。
第6题:
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应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7题: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8题:
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其2012年10月31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9题: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第10题: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按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试点企业应进行的会计处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