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证教育知识与能力(统考)

简述行为契约法的构成。

题目

简述行为契约法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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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契约法的对价制度。


参考答案:

对价是除盖印契约以外一切契约的必备要素,有无对价是法院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契约、有无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根据。所谓对价,就是以自己的诺言去换取对方的诺言;或者说,是为了使对方作出某些有利于自己的行为而以自己对等的行为来作保证。


第2题:

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案: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1)二人以上都实施了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同的意思联络;(3)损害已经发生,并与某一人或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4)加害人不明,即无法确定何人的行为实际造成了损害后果。

第3题:

简述搭售行为的构成条件。


参考答案:

搭售行为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2)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经济优势滥用。搭售行为常见的是发生在该经营者的商品具有一定独特性,并具有一定市场支配力的情况下。
(3)搭售或所附条件必须是不合理的。


第4题:

简述行为的概念、构成行为的基本要素及行为特点


正确答案: 概念:人在环境影响下所引起的内在生理、心态和心理变化的外在反应称为行为。
基本要素:
①行为的主体是人;
②行为是在人的意识支配下的活动,有目的性、方向性和预见性;
③行为与一定的客体相联系;
④行为总要产生一定的结果。
特点:①目的性;②可调节性;③差异性;④可塑性。

第5题:

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答案:
解析: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含: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为的关联性。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人均实施了加害行为。这些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 (3)具有共同过错。共同过错既可以是共同的故意,也可以是共同的过失,还可以是故意和过失的}昆合。 (4)结果的单一性。共同侵权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且该损害结果不可分割

第6题:

简述行为契约法的构成。


答案:
解析:
(1)确定希望建立的目标行为;(2)规定衡量目标行为的方法;(3)规定该行为必须执行的时问;(4)规定强化与行为执行状况的联系;(5)确认由谁来实施强化。

第7题:

简述《中国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答案:
解析:
《中国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宣布了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 (2)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 (3)确定了国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第8题:

简述契约法的演变。


参考答案:早期普通法院只保护书面盖印契约,得不到保护的非正式契约当事人只好寻求衡平法院的保护。
①15世纪以后普通法院逐渐从非法侵害之诉中发展出违约损害赔偿诉讼令状,对口头契约等非正式契约进行保护。
②16世纪,出现了英美契约法中所特有的对价制度,为契约法的继续发展和最终定型奠定了基础
③19世纪,在大陆法系契约制度的影响下,在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迅猛发展和自由放任经济思潮的推动下,英国确立了缔约自由、契约神圣等重要原则,契约法最终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
④进入20世纪以后,契约法的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第9题:

简述现代英国契约法的变化。


正确答案: 1.由于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加强,以及垄断资本的形成,缔约自由原则受到极大的限制。
2.契约神圣原则也有一定的修正。契约中出现某些在缔约时无法预料的事实,从而使契约目的落空或事实上造成契约的不可能履行,法院可根据案情解除契约,即“契约落空”原则。

第10题:

简述行为要素及其构成。


正确答案: 5个因素:①感觉②运动③认知④情绪⑤人际关系
“感觉”传递到大脑,大脑传出信息的最终反应形式表现为肌肉的收缩活动,即通过“运动”的形式向周围物体发布个体信息的内容。感觉刺激在转换为运动的表现形式前须经过各种各样的处理,感觉刺激的典型处理方法是“认知”和“情绪”。“人际关系”是指面向人的动作或行为的总称。